经验分享:留学生租房扫盲Q&A

作为一个留学生,租房的时候是不是总是觉得吃哑巴亏?押金交得比本地人多?房东不准养宠物?房东拒绝租给留学生?
在租房过程中,留学生们肯定有着各种各样的奇葩经历,以下是我多年租房的一些经验,用Q&A的方式,来给大家分享,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Q1:我看中了一个房子,可是房东听说我是留学生,拒绝租给我!
A1:站在房东的立场,租房给留学生相较本地人而言,理论上风险更大,房东总是担心出了什么问题留学生可以随时跑路。但是房东是不能以“留学生身份”为理由直接拒绝,这就涉及到歧视了,留学生理论上可以举报房东的。但房东要求租客出示在读信、雇主信、信用评分来判断是否愿意出租是合理的行为。所以,各个留学生一定要及时支付每一笔账单,保证自己的信用分数保持在良好的状态。
 
Q2:合同里写着不能养宠物,但是我偷偷养了,犯法吗?
A:除了部分condo管理条文里面明确规定大楼不能养宠物,房东是没有权利禁止的,所以这样的合同条款其实是无效的。但本着合约精神,还是应该事先跟房东商量好,以免事后双方都不愉快。养宠物的租客,也应该自觉自愿地维护好房屋的清洁与完好,看管好自己的宠物,不让其对邻里造成困扰。如果宠物造成了对邻里的伤害、引起邻里身体不适、造成过大噪音接到投诉,这些情况可能最终会导致宠物被驱逐出大楼的结果。
 
详情可参考以下链接:
https://www.legalline.ca/legal-answers/does-a-tenant-have-the-right-to-keep-pets/
 
Q3:房东愿意租给我,提前是我必须提前交半年至一年的房租,合法吗?
A:在安省,房东是不允许要求房客提前交超过1个月房租的押金,也不能要求收每个月的cheque。也就是说,房客入住之前,最多只需要交“头尾”月的租金。房东也不允许收额外的清洁押金、房屋损坏押金。但是租房也有灰色地带,例如合同里不会显示“需要交4个月房租作为押金”,但房东会经地产经纪之口向留学生租客说明此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很多留学生们往往就会乖乖的听话,交上那么多的押金。然而,在正式合同里面,超过2个月的押金的部分是不会写上去的;这种情况,在房东的立场上,就可以狡辩成留学生自发自愿地想要多交押金。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要让对方知道你是懂法的,以免被对方牵着鼻子走。
 
Q4:我lease的房子还剩6个月,可是我想搬走,怎么转lease?
A:租房转lease分两种,一种叫subletting,一种叫assignment。其中subletting代表你暂时离开一段时间(例如暑假转租2个月)之后还会回来,在转租期间,你依然保有对房子的法律责任。assignment代表你完全离开这个房子不再回来,把所有的法律责任和权利全部转让给新的租客。当然,不管是哪种转租,都需要告知房东,房东不能以不合理的理由拒绝转租对象(例如国籍、年纪、人种等)。

详情可参考以下链接:
https://www.legalline.ca/legal-answers/subletting-or-assigning-a-lease/ 
 
Q5:我签了一年合约,住到一半,房东要涨我房租,不然要求我搬走。
A:这样的行为是不合法的。每一个fixed-term的租约到期之前,房东无权驱赶房客,除非房客对房子造成了重大的破坏与损失。如果是month-to-month的租约,房东需要提前60天通知房客解除合约(理由必须是房东自己或者其直系亲属要入住)
 
Q6:房东要卖房子了,我是不是要被赶走啊?
A:如果签了fixed-term的租约,房东卖房子不影响入住。因为此时你的租约是大于买卖合同的,新房东在租约结束前也不能赶你走(除非对房屋进行了重大的破坏)。
不管是哪种租约,在房东接受买家offer的时候,租客都有优先权以同样的价格和合同条款购买物业。
 
以上内容仅针对通过正规途径签合同租房,和房东一起share的私人分租房不适用于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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