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小刚乍看是法盲,其实可能是高级黑中的高级黑
《我不是潘金莲》上映第四天,票房已突破两亿。
豆瓣评分却从点映时的7.5分掉到了7.0。
IMDb6.9。
这个评价在国产片里已算中上,但看看之前对它的前瞻、宣传点,却又有些尴尬。
之前大家怎么说的?“年度口碑最佳”“可能是冯小刚最好的一部电影”。
如果算“年度口碑最佳”,《潘金莲》的口碑应该超过今年的《湄公河行动》与《驴得水》;如果算“冯小刚最好的电影”,则应该超过《甲方乙方》和《集结号》。但从大众口碑的角度来看,貌似并没有与之相对应。
正式上映后,评价也变成了“近年来冯小刚最好的一部电影”。
一说“近年来”就比较有趣了,因为众所周知冯导“近年来”没拍什么电影,最近的一部是3年前口碑很不怎么样的《私人订制》。跟它比,《潘金莲》当然是最好的。
所以,风评如此两极分化的《潘金莲》,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先来看它讲了一个什么故事(以下有剧透↓↓↓)
一位开牛骨汤店的农妇李雪莲,为了分房子和生二胎与丈夫“假离婚”,希望事情办完再复婚。谁想丈夫秦玉河办完离婚手续后,又与别的女人结了婚。李雪莲一气之下到法院起诉,要求判他们重新结婚,然后自己再离婚……
然而这个诉求没有被法官满足,于是李雪莲跑去找法院院长,又一路上访找县长、市长,最后跑到北京投奔老同学,在人代会期间拦住了大首长的车……首长震怒,法院院长、县长、市长全部免职。
虽然官员们倒了一大批,可李雪莲的官司还是没打赢。于是接下来的十年里,她年年趁人代会期间跑到北京告状,把新任官员吓得惶惶不可终日,连围堵带哄骗地阻止她。最终秦玉河去世,李雪莲终于作罢。
电影剧情就像宣传海报所画:一个女人同一群男人的故事。而故事的亮点恰恰不在作为主角的女人身上,而在那群男人身上。
老县长史惟闵被李雪莲拦轿车,脸怼前座,一桶早饭半桶洒在身上;
新县长郑众没看住李雪莲,还让市长抢先到达现场,高呼自己“很被动”;
王公道当法官时对李雪莲的“亲戚论”不屑一顾,升官当院长后反而自降身价套近乎;
大首长明明做好了发言准备,偏偏要和省长唱双簧,一推再推后才“逼上梁山”、怒斥群臣(请脑补“你们烂了,朕的心要碎了”语气……)。
几位官员的名字也很有讽刺意味:
法院院长王公道——枉为公道
县长郑众——外表郑重其事
老县长史惟闵——一心为民
市长马文彬——永远文质彬彬
法院审判长贾聪明——真傻
讽刺一直是喜剧的高级手法,何况这次直接讽刺国家公务员,从乡镇法官一路揶揄到中央首长。冯导单凭这一点,也称得上中国电影的吃螃蟹者了。
但问题就出在讽刺的缘由上。
如果这是一场冤案,那么对强权一方再多的讽刺都不为过,那会被视作小人物无力又悲壮的反抗。
可如果主人公从一开始就站不住脚呢?
李雪莲的诉求是“证明她与秦玉河的离婚是假离婚”,从而让秦玉河再娶的阴谋破产,然后再与之离婚。
可从法律上讲,哪有“假离婚”一说?
白纸黑字地签了字,离了就是离了,离婚证就是实打实的证明。王公道真的很公道。所谓“假离婚”只是基于双方口头承诺的说法,法律才不管。哪怕李雪莲想证明秦玉河在道德层面上欺骗了她,也没有一丝一毫的证据。
何况“假离婚”还是李雪莲自己提出来的……
不管动机是一开始说的“分房子”,还是结尾具有洗白意味的“生二胎”,李雪莲明摆着就是想钻法律的空子。现在钻失败了又想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个权益还不受法律保护。
什么话都让你说了,李雪莲真是一点亏都不吃。
李雪莲不吃亏,男人们就要吃亏了。
她找法院院长喊冤,院长也没法给她翻案。李雪莲又告王公道“收受贿赂”,虽然行贿的又是她自己……院长喝多了的小弟跟李雪莲掰扯:你要告法官渎职,就去检察院上诉。
说得一点没错吧?可李雪莲不听。在她朴素的社会经验里,“官大一级压死人”是更有效的准则。于是又去县里、市里喊冤,直到闹到北京的大首长那里。一旦闹到这个地步,谁对谁错已经不那么重要了。
所以当县长气急败坏地怒斥王公道“没有十年前你们判错的案子,能有今天吗”时,王公道无奈地点出这个事情的本质:正因为判对了,才有的今天。
可能李雪莲上中学的时候,也看过《秋菊打官司》吧。
看过这部片的胖友可能会把李雪莲和秋菊联系在一起。同为都市美女塑造的农妇、一波三折的民告 官,以及不争馒头争口气的执拗。
可秋菊和李雪莲又有本质的不同。
秋菊是有点固执,但出发点没有问题。她丈夫被村长踢伤了下体,的确受到故意伤害,却没得到公正的判决。
秋菊找到乡上,乡上的李公安各打五十大板,“双方多作自我批评”,村长赔钱200块。
秋菊找到县上,县公安局维持乡政府的调解结果,“以安定团结为重”。
秋菊又闯进市里,市公安局维持县、乡调解意见,村长再加50块。
秋菊提起行政诉讼,状告市公安局复议不合理,被法官宣告败诉。
秋菊向市中级法院再次提起上诉,最终判处村长犯轻度伤害罪,行政拘留十五天。
秋菊一直想要“一个说法”,虽然对她而言这“说法”其实就是村长的一个道歉,但究其本质还是因为村长没遭到应有的惩罚。秋菊没举着牌子拦汽车,但她是真冤。李雪莲到处举牌子喊冤,想要的却是一个不合乎法理的判决,和一个所谓的“清白名分”。
李雪莲找秦玉河评理,被气急了的前夫说:“你说你是李雪莲,我咋看你像潘金莲呢?”并当众指出她与别人有婚前性行为的隐私。
在旁白的叙事中,这一点也成为李雪莲继续上访的动力。许多人在看到预告片时,都以为这会是一部女权主义色彩的影片,期待范爷用突破自我的演技,讲述一个为女性去污名化的故事。
现在看来,大家又想多了。
李雪莲为了杀秦玉河和一众官员,愿意跟卖肉的老胡“干那事”。而潘金莲为了和西门庆“干那事”,愿意杀了武大郎。要说委屈,被强迫下嫁武大的潘金莲又何曾没有?
你说李雪莲不是自己把“潘金莲”的罪名给坐实了么。(话说刘桦演这种怂货真是得心应手……)
所以不管是法理、情理,李雪莲哪头都不占。即便各级官员被查办,李雪莲的官司依然打不赢。其实就算打赢了,李雪莲也就等于坐实自己欺骗组织、还违背当时的计划生育国策的行为。到头来还是自己吃亏。
冯导把这样一个莫名其妙的女性作为故事的主人公,观众自然会看得拧巴。人们之前把李雪莲当做坚强的维权者,或者想象成朴素的女性主义者,现在看来都想错了。拿这样一个维权者去讽刺官场,实在是讽刺得没底气,院长小弟骂的那句“法盲”也不知是说李雪莲,还是说导演自己。
可是问题来了,如果我们抛下“主人公必须正确”的成见,把《潘金莲》看做一部彻底的荒诞剧,又会如何呢?
没错,李雪莲就是无理取闹,各级领导也是照章办事(除了关押李雪莲),可为什么会酿成这场闹剧?
可能是法制宣传的缺失。
李雪莲完全不懂法,甚至单纯地认为不向着自己的法就不是好法,不向着自己的官员就是贪官污吏。《秋菊打官司》的女主是在打官司过程中不断成长的,她逐渐了解了法律知识,熟悉了诉讼程序。而李雪莲貌似一点长进都没有。因为她走的完全不是法律这条路,而是一脚淌进了稠糊糊的漩涡里。
可能是上面和下面的自说自话。
李雪莲和男人们来自同一个省市,讲着同样的口音,却是鸡同鸭讲,驴唇对不上马嘴。李雪莲的诉求虽然荒谬却不复杂,可最后市长亲自去她家劝说,就被一句“牛不让我去”顶了回来。用马文彬自己的话说,“对上级负责,而不对群众负责”啊。
可能是整个中国社会的表里不一。
这个故事可能只会发生在中国。就像冯小刚所说,“既不可能出现在美国,又不可能发生在朝鲜”。
我们从小学习思想品德,长大了却更信奉权力与资本;明明要向东走,却先要故作谦虚地往西退三十里;照章办事的挨骂,偷奸耍滑的被夸;表面上的各司其职,背后都是拴在一根绳上的蚂蚱。
而李雪莲,就像她养的牛一样,发起疯来横冲直撞地闯进了一家瓷器店,把里面正襟危坐的瓷瓶撞得粉碎,店里的人却奈她不何。买票进场的人,只需细细品味这些瓷瓶碎片的光泽、纹理,具体这头牛是为了“干哪事”才发起疯来,反而不那么重要了。
来源:网易哒哒
豆瓣评分却从点映时的7.5分掉到了7.0。
IMDb6.9。
这个评价在国产片里已算中上,但看看之前对它的前瞻、宣传点,却又有些尴尬。
之前大家怎么说的?“年度口碑最佳”“可能是冯小刚最好的一部电影”。
如果算“年度口碑最佳”,《潘金莲》的口碑应该超过今年的《湄公河行动》与《驴得水》;如果算“冯小刚最好的电影”,则应该超过《甲方乙方》和《集结号》。但从大众口碑的角度来看,貌似并没有与之相对应。
正式上映后,评价也变成了“近年来冯小刚最好的一部电影”。
一说“近年来”就比较有趣了,因为众所周知冯导“近年来”没拍什么电影,最近的一部是3年前口碑很不怎么样的《私人订制》。跟它比,《潘金莲》当然是最好的。
所以,风评如此两极分化的《潘金莲》,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先来看它讲了一个什么故事(以下有剧透↓↓↓)
一位开牛骨汤店的农妇李雪莲,为了分房子和生二胎与丈夫“假离婚”,希望事情办完再复婚。谁想丈夫秦玉河办完离婚手续后,又与别的女人结了婚。李雪莲一气之下到法院起诉,要求判他们重新结婚,然后自己再离婚……
然而这个诉求没有被法官满足,于是李雪莲跑去找法院院长,又一路上访找县长、市长,最后跑到北京投奔老同学,在人代会期间拦住了大首长的车……首长震怒,法院院长、县长、市长全部免职。
虽然官员们倒了一大批,可李雪莲的官司还是没打赢。于是接下来的十年里,她年年趁人代会期间跑到北京告状,把新任官员吓得惶惶不可终日,连围堵带哄骗地阻止她。最终秦玉河去世,李雪莲终于作罢。
电影剧情就像宣传海报所画:一个女人同一群男人的故事。而故事的亮点恰恰不在作为主角的女人身上,而在那群男人身上。
老县长史惟闵被李雪莲拦轿车,脸怼前座,一桶早饭半桶洒在身上;
新县长郑众没看住李雪莲,还让市长抢先到达现场,高呼自己“很被动”;
王公道当法官时对李雪莲的“亲戚论”不屑一顾,升官当院长后反而自降身价套近乎;
大首长明明做好了发言准备,偏偏要和省长唱双簧,一推再推后才“逼上梁山”、怒斥群臣(请脑补“你们烂了,朕的心要碎了”语气……)。
几位官员的名字也很有讽刺意味:
法院院长王公道——枉为公道
县长郑众——外表郑重其事
老县长史惟闵——一心为民
市长马文彬——永远文质彬彬
法院审判长贾聪明——真傻
讽刺一直是喜剧的高级手法,何况这次直接讽刺国家公务员,从乡镇法官一路揶揄到中央首长。冯导单凭这一点,也称得上中国电影的吃螃蟹者了。
但问题就出在讽刺的缘由上。
如果这是一场冤案,那么对强权一方再多的讽刺都不为过,那会被视作小人物无力又悲壮的反抗。
可如果主人公从一开始就站不住脚呢?
李雪莲的诉求是“证明她与秦玉河的离婚是假离婚”,从而让秦玉河再娶的阴谋破产,然后再与之离婚。
可从法律上讲,哪有“假离婚”一说?
白纸黑字地签了字,离了就是离了,离婚证就是实打实的证明。王公道真的很公道。所谓“假离婚”只是基于双方口头承诺的说法,法律才不管。哪怕李雪莲想证明秦玉河在道德层面上欺骗了她,也没有一丝一毫的证据。
何况“假离婚”还是李雪莲自己提出来的……
不管动机是一开始说的“分房子”,还是结尾具有洗白意味的“生二胎”,李雪莲明摆着就是想钻法律的空子。现在钻失败了又想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个权益还不受法律保护。
什么话都让你说了,李雪莲真是一点亏都不吃。
李雪莲不吃亏,男人们就要吃亏了。
她找法院院长喊冤,院长也没法给她翻案。李雪莲又告王公道“收受贿赂”,虽然行贿的又是她自己……院长喝多了的小弟跟李雪莲掰扯:你要告法官渎职,就去检察院上诉。
说得一点没错吧?可李雪莲不听。在她朴素的社会经验里,“官大一级压死人”是更有效的准则。于是又去县里、市里喊冤,直到闹到北京的大首长那里。一旦闹到这个地步,谁对谁错已经不那么重要了。
所以当县长气急败坏地怒斥王公道“没有十年前你们判错的案子,能有今天吗”时,王公道无奈地点出这个事情的本质:正因为判对了,才有的今天。
可能李雪莲上中学的时候,也看过《秋菊打官司》吧。
看过这部片的胖友可能会把李雪莲和秋菊联系在一起。同为都市美女塑造的农妇、一波三折的民告 官,以及不争馒头争口气的执拗。
可秋菊和李雪莲又有本质的不同。
秋菊是有点固执,但出发点没有问题。她丈夫被村长踢伤了下体,的确受到故意伤害,却没得到公正的判决。
秋菊找到乡上,乡上的李公安各打五十大板,“双方多作自我批评”,村长赔钱200块。
秋菊找到县上,县公安局维持乡政府的调解结果,“以安定团结为重”。
秋菊又闯进市里,市公安局维持县、乡调解意见,村长再加50块。
秋菊提起行政诉讼,状告市公安局复议不合理,被法官宣告败诉。
秋菊向市中级法院再次提起上诉,最终判处村长犯轻度伤害罪,行政拘留十五天。
秋菊一直想要“一个说法”,虽然对她而言这“说法”其实就是村长的一个道歉,但究其本质还是因为村长没遭到应有的惩罚。秋菊没举着牌子拦汽车,但她是真冤。李雪莲到处举牌子喊冤,想要的却是一个不合乎法理的判决,和一个所谓的“清白名分”。
李雪莲找秦玉河评理,被气急了的前夫说:“你说你是李雪莲,我咋看你像潘金莲呢?”并当众指出她与别人有婚前性行为的隐私。
在旁白的叙事中,这一点也成为李雪莲继续上访的动力。许多人在看到预告片时,都以为这会是一部女权主义色彩的影片,期待范爷用突破自我的演技,讲述一个为女性去污名化的故事。
现在看来,大家又想多了。
李雪莲为了杀秦玉河和一众官员,愿意跟卖肉的老胡“干那事”。而潘金莲为了和西门庆“干那事”,愿意杀了武大郎。要说委屈,被强迫下嫁武大的潘金莲又何曾没有?
你说李雪莲不是自己把“潘金莲”的罪名给坐实了么。(话说刘桦演这种怂货真是得心应手……)
所以不管是法理、情理,李雪莲哪头都不占。即便各级官员被查办,李雪莲的官司依然打不赢。其实就算打赢了,李雪莲也就等于坐实自己欺骗组织、还违背当时的计划生育国策的行为。到头来还是自己吃亏。
冯导把这样一个莫名其妙的女性作为故事的主人公,观众自然会看得拧巴。人们之前把李雪莲当做坚强的维权者,或者想象成朴素的女性主义者,现在看来都想错了。拿这样一个维权者去讽刺官场,实在是讽刺得没底气,院长小弟骂的那句“法盲”也不知是说李雪莲,还是说导演自己。
可是问题来了,如果我们抛下“主人公必须正确”的成见,把《潘金莲》看做一部彻底的荒诞剧,又会如何呢?
没错,李雪莲就是无理取闹,各级领导也是照章办事(除了关押李雪莲),可为什么会酿成这场闹剧?
可能是法制宣传的缺失。
李雪莲完全不懂法,甚至单纯地认为不向着自己的法就不是好法,不向着自己的官员就是贪官污吏。《秋菊打官司》的女主是在打官司过程中不断成长的,她逐渐了解了法律知识,熟悉了诉讼程序。而李雪莲貌似一点长进都没有。因为她走的完全不是法律这条路,而是一脚淌进了稠糊糊的漩涡里。
可能是上面和下面的自说自话。
李雪莲和男人们来自同一个省市,讲着同样的口音,却是鸡同鸭讲,驴唇对不上马嘴。李雪莲的诉求虽然荒谬却不复杂,可最后市长亲自去她家劝说,就被一句“牛不让我去”顶了回来。用马文彬自己的话说,“对上级负责,而不对群众负责”啊。
可能是整个中国社会的表里不一。
这个故事可能只会发生在中国。就像冯小刚所说,“既不可能出现在美国,又不可能发生在朝鲜”。
我们从小学习思想品德,长大了却更信奉权力与资本;明明要向东走,却先要故作谦虚地往西退三十里;照章办事的挨骂,偷奸耍滑的被夸;表面上的各司其职,背后都是拴在一根绳上的蚂蚱。
而李雪莲,就像她养的牛一样,发起疯来横冲直撞地闯进了一家瓷器店,把里面正襟危坐的瓷瓶撞得粉碎,店里的人却奈她不何。买票进场的人,只需细细品味这些瓷瓶碎片的光泽、纹理,具体这头牛是为了“干哪事”才发起疯来,反而不那么重要了。
来源:网易哒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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