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吃罚单到上庭;从高额罚款到巨幅discount,你应该这样做
学习累了就要休息一会,放松筋骨眨巴眨巴眼睛。来,大家一起来测测视力。
回归主题,今天来跟大家讨论上法庭的故事~
在加拿大,特别是人口众多的多伦多,上法庭可以说是家常便饭的事情。因为呢,在这个人多车更多的城市里(一个家庭平均会有1到2部车),吃到罚单然后选择上交通法庭抗辩的人比比皆是。在去年夏天,蜀黍因为疏忽了残pa的标志而吃到了一张高达450刀的罚单,于是就这样走上了人生第一次上法庭的路。。
首先要科普的就是,一般吃到的停车罚单,在选择走上庭的程序之后,届时一般都可以获得法官的减免罚款,而数额越大的罚款就当然会有更多人会选择上庭走个程序求打折(多伦多最高额的停车罚单就是停残pa的罚单了,比停在消防栓旁边还贵)。暂且不说那些因为交通违章而吃罚款又被扣分的司机了,上庭更是能有一定机会争取到不扣分或着扣的分少一点,能相应地减小保险的上涨幅度。
在吃到罚单之后,你就会得到一张“黄宝石战神卡”,上面会清楚地写着你所犯的交规和你被罚款的数额。这时候翻到背面,上面则是写着你需要在限定的天数内交清罚款,或者你也有权利选择上庭。然后就是一些临近的申请上庭的交通部门办公地点,让你可以选择一个前往(也可以去那交罚款)。
来到了相应的政府办公部门后,当时蜀黍就乖乖地跟大家一起填着申请的表格。总体来说内容很基本也很简单,就是关于驾驶者的基本信息和地址、还有右上角的罚单号。这里会有一点需要注意的就是翻译的申请(图中标注的),你可以选择相应的语言翻译,在上庭的时候就不会面对哑口无言的尴尬了(当初没有注意下面写的留空选择,尴尬的填了个英语)。而在这里,你也可以选择让别人代替你出庭,当然步骤也很简单,填个表格就可以,这里不详细解释了。
在提交了申请之后,然后就是漫长的等待期了~一般的时间都会很久,长达半年左右才会收到政府发来的上庭通知单,而此时一般都是在上庭前三个月左右,也能给人很好的准备时间。在这段时间里呢,我就趁机咨询了一下上过庭的人的经验,了解基本程序还有选不选择认罪(这个一会说)。其他的就是辩护词了,需要是一个具体的、不会夸张的并且最重要的是到时候你能说的通顺。
1月29号,这是小编蜀黍上庭的日子,可以说在这天之前都是很轻松的心情,然而这一天来临之际一股莫名的紧张感就这么突然到来了。这也难怪,对于之前做梦都不会想到的去法庭打官司就这么一下子成真了,而且还成了名义上的“被告”。因为是交通法庭的缘故,它的门面显得不是特别突出,看上去就像普通的大楼入口一样,而里面除了一道简单的再也不能更简单的安检之外,就是各个交通法庭的court的。
今天我要到的是C4,也就是第四号court房间。虽然还不到早上9点,但是这里已经挤满了前来处理罚单的人们,时不时还能看到穿梭来去的翻译们,三三两两站在人群之中,大家都在等待着开庭的到来。过了不久之后,法庭的书记官就过来了,穿着职业女性的正装和利落的短发,抱着一些上庭人的文件。而当她开了门进去之后,这才发现交通法庭并不是一般的小。除了看上去很拥挤的法官席和书记官作为外,其他的就几乎都是一排排座椅了,面积也就一个教室那么大,要不是有着正前方的徽章,很难把这里想象成一个正式的法庭。
闲话不多说,接下来就是最关键的上庭程序了。一开始法官还并不会出现,人们这时候需要排着队到书记官那里登记出席,并且书记官会在此时问你是否打算认罪,或是准备做无罪辩护,然后在你的名字旁边做上标记。如果你选择认罪,书记官便会问你清不清楚为什么自己会吃罚单(违反的条例),当得到肯定的回答后书记官便不会多说,让你到座位上等着开庭;如果你选择不认罪,书记官此刻便会抢先一步告诉你违反了某条条例,声明这样的行为被罚是正常的,而言下之意就是让司机不要浪费时间做太多辩解。刚好,在蜀黍之前的一个年轻人选择了要做无罪辩护,他在听完了书记官的陈述之后便迫不及待地说出自己的理由,并且直言不会改变选择。果不其然,书记官没好气的告诉他这些理由应该到时候自个儿跟法官说去,便不再听他多做解释,想必平日里也是见多了这样的人了吧。
当所有人都做好了登记之后,法官便会出来了。虽然是交通法庭,但是麻雀再小它也是麻雀,众人必须得起立,待法官宣布开庭并坐下之后才能坐下。接着,书记官会依次叫着上庭人的姓名,而被点到者就得走上前去准备(在书记官不远处)。一开始先是上报姓名,紧接着法官会问上庭者是否可以读出自己所犯的条例,如果得到肯定的答复则上庭者此刻就需要朗读一遍通知书中加重点的那一行字,即违反的条例(这里正常人都不会说no的,这不是找茬吗);而有申请翻译的人一般此时会由助理法官代为朗读一遍,翻译官则会同步翻译出来。因为这一次小编蜀黍是无翻译上庭,所以需要自己大声的朗读出来。虽然没有觉得不好意思,但是想到背后还坐着满满的人(等着上庭),就突然有一种在众人面前忏悔的感觉,怪不自然的。
朗读毕,接下来就是重点了。法官大人会在此刻询问你是否认罪(guilty or not guilty),而蜀黍果断选择了认罪,毕竟自己的确是违反条例了,当然也因为上庭的人实在太多了不想浪费时间。在得到上庭者的选择后,法官这时候会进入到宣布罚款的程序。在低头整理了几秒文件后,便会宣布给出的罚款额。当然,虽然这个罚款额已经相对于之前降低了一半,但是!!你还能争取的更多!!接下来法官会再给你一次最后陈述的机会,问你有没有需要explain的地方,而这时候你的机会就来了!
一句亲爱的法官大人之后,蜀黍之前准备的许多理由就派上用场了。比如那个残疾人车位的标志实在是太不显眼,而且又靠近消防栓,让人无从停车等等。顺便再一提自己当时的确买了车票,并没有贪小便宜的意思,而且Down Town的停车空位实在太太太罕见了这些附加借口,使得自己看上去的确很无辜。惊喜的是,法官为人也挺不错的,估计是也有亲身经历吧!所以在思考了一会儿后先是平静地告诉了我下次要注意这些标志、小心停车,然后就宣布“好吧,我把你的罚款再降到50块”。简直是惊喜有没有!!在此之前,法官判定的罚款额为$200刀,虽然$450减少了一半多已经着实让人轻松许多,但是通过自己的努力,让最终的罚款变成最初的九分之一,实在让人喜出望外。
最后确定了结案,法官便会走程序地问上庭者需不需要一个交罚款的额外期限,一般情况下,只要上庭者说出的天数不会多到太离谱(一个月之内吧,正常是一星期),法官都会同意申请。然后,法官宣布完毕之后就可以出court到前台交罚款了~在前台,支付的方式很方便,跟平时去商店买东西一样。就这样,心里一块沉甸甸的石头就这样落了下来,从450到50,说得上是人生中花钱花的最开心的一次呢。
后记:以上所述的都是蜀黍自己的上庭过程,而每个人情况的不同也会导致上庭的经历不一样。举例子来说,如果当初我没有选择认罪,而是坚持做无罪辩护的话,法官便会先让上庭者下去继续等待,在处理完全部选择认罪的上庭者后,才会再让不认罪的上庭者排队上前,继续走程序。而这样一样来,因为上庭者人数众多的原因,会让不认罪的上庭者等待时间较长。从另一方面来说,其实跟法官做过多的“斗争”并不是每次都能争取到便宜。根据有过多次上庭的人的经验,如果陈述了太多过于夸张、无道理或者太借口化的理由,而一味地争取无罪辩护,反而会让法官感到厌烦的情绪,并不会对减少或取消罚款有多大帮助,毕竟你当然是犯了条例才会被抄牌,在这一点上加拿大的交通警还是会按规章办事的,不会随便乱贴罚单。
总的来说,这一次上庭的经验让人对于加拿大的交通法庭有了从纸面到实际的不同感触,算是不可多得的机会(没人想一直去)。当然啦,平常的时候大家还是需要遵守一些条例,避免被贴条搞的还需要上法庭;而即将上庭的同学们也不用怕,里面有的是“老司机”,所以大家看起来都是很平静的样子,无非就是走走程序罢了。最后祝大家生活愉快~不懂就问吧,门门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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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归主题,今天来跟大家讨论上法庭的故事~
在加拿大,特别是人口众多的多伦多,上法庭可以说是家常便饭的事情。因为呢,在这个人多车更多的城市里(一个家庭平均会有1到2部车),吃到罚单然后选择上交通法庭抗辩的人比比皆是。在去年夏天,蜀黍因为疏忽了残pa的标志而吃到了一张高达450刀的罚单,于是就这样走上了人生第一次上法庭的路。。
首先要科普的就是,一般吃到的停车罚单,在选择走上庭的程序之后,届时一般都可以获得法官的减免罚款,而数额越大的罚款就当然会有更多人会选择上庭走个程序求打折(多伦多最高额的停车罚单就是停残pa的罚单了,比停在消防栓旁边还贵)。暂且不说那些因为交通违章而吃罚款又被扣分的司机了,上庭更是能有一定机会争取到不扣分或着扣的分少一点,能相应地减小保险的上涨幅度。
在吃到罚单之后,你就会得到一张“黄宝石战神卡”,上面会清楚地写着你所犯的交规和你被罚款的数额。这时候翻到背面,上面则是写着你需要在限定的天数内交清罚款,或者你也有权利选择上庭。然后就是一些临近的申请上庭的交通部门办公地点,让你可以选择一个前往(也可以去那交罚款)。
来到了相应的政府办公部门后,当时蜀黍就乖乖地跟大家一起填着申请的表格。总体来说内容很基本也很简单,就是关于驾驶者的基本信息和地址、还有右上角的罚单号。这里会有一点需要注意的就是翻译的申请(图中标注的),你可以选择相应的语言翻译,在上庭的时候就不会面对哑口无言的尴尬了(当初没有注意下面写的留空选择,尴尬的填了个英语)。而在这里,你也可以选择让别人代替你出庭,当然步骤也很简单,填个表格就可以,这里不详细解释了。
在提交了申请之后,然后就是漫长的等待期了~一般的时间都会很久,长达半年左右才会收到政府发来的上庭通知单,而此时一般都是在上庭前三个月左右,也能给人很好的准备时间。在这段时间里呢,我就趁机咨询了一下上过庭的人的经验,了解基本程序还有选不选择认罪(这个一会说)。其他的就是辩护词了,需要是一个具体的、不会夸张的并且最重要的是到时候你能说的通顺。
1月29号,这是小编蜀黍上庭的日子,可以说在这天之前都是很轻松的心情,然而这一天来临之际一股莫名的紧张感就这么突然到来了。这也难怪,对于之前做梦都不会想到的去法庭打官司就这么一下子成真了,而且还成了名义上的“被告”。因为是交通法庭的缘故,它的门面显得不是特别突出,看上去就像普通的大楼入口一样,而里面除了一道简单的再也不能更简单的安检之外,就是各个交通法庭的court的。
今天我要到的是C4,也就是第四号court房间。虽然还不到早上9点,但是这里已经挤满了前来处理罚单的人们,时不时还能看到穿梭来去的翻译们,三三两两站在人群之中,大家都在等待着开庭的到来。过了不久之后,法庭的书记官就过来了,穿着职业女性的正装和利落的短发,抱着一些上庭人的文件。而当她开了门进去之后,这才发现交通法庭并不是一般的小。除了看上去很拥挤的法官席和书记官作为外,其他的就几乎都是一排排座椅了,面积也就一个教室那么大,要不是有着正前方的徽章,很难把这里想象成一个正式的法庭。
闲话不多说,接下来就是最关键的上庭程序了。一开始法官还并不会出现,人们这时候需要排着队到书记官那里登记出席,并且书记官会在此时问你是否打算认罪,或是准备做无罪辩护,然后在你的名字旁边做上标记。如果你选择认罪,书记官便会问你清不清楚为什么自己会吃罚单(违反的条例),当得到肯定的回答后书记官便不会多说,让你到座位上等着开庭;如果你选择不认罪,书记官此刻便会抢先一步告诉你违反了某条条例,声明这样的行为被罚是正常的,而言下之意就是让司机不要浪费时间做太多辩解。刚好,在蜀黍之前的一个年轻人选择了要做无罪辩护,他在听完了书记官的陈述之后便迫不及待地说出自己的理由,并且直言不会改变选择。果不其然,书记官没好气的告诉他这些理由应该到时候自个儿跟法官说去,便不再听他多做解释,想必平日里也是见多了这样的人了吧。
当所有人都做好了登记之后,法官便会出来了。虽然是交通法庭,但是麻雀再小它也是麻雀,众人必须得起立,待法官宣布开庭并坐下之后才能坐下。接着,书记官会依次叫着上庭人的姓名,而被点到者就得走上前去准备(在书记官不远处)。一开始先是上报姓名,紧接着法官会问上庭者是否可以读出自己所犯的条例,如果得到肯定的答复则上庭者此刻就需要朗读一遍通知书中加重点的那一行字,即违反的条例(这里正常人都不会说no的,这不是找茬吗);而有申请翻译的人一般此时会由助理法官代为朗读一遍,翻译官则会同步翻译出来。因为这一次小编蜀黍是无翻译上庭,所以需要自己大声的朗读出来。虽然没有觉得不好意思,但是想到背后还坐着满满的人(等着上庭),就突然有一种在众人面前忏悔的感觉,怪不自然的。
朗读毕,接下来就是重点了。法官大人会在此刻询问你是否认罪(guilty or not guilty),而蜀黍果断选择了认罪,毕竟自己的确是违反条例了,当然也因为上庭的人实在太多了不想浪费时间。在得到上庭者的选择后,法官这时候会进入到宣布罚款的程序。在低头整理了几秒文件后,便会宣布给出的罚款额。当然,虽然这个罚款额已经相对于之前降低了一半,但是!!你还能争取的更多!!接下来法官会再给你一次最后陈述的机会,问你有没有需要explain的地方,而这时候你的机会就来了!
一句亲爱的法官大人之后,蜀黍之前准备的许多理由就派上用场了。比如那个残疾人车位的标志实在是太不显眼,而且又靠近消防栓,让人无从停车等等。顺便再一提自己当时的确买了车票,并没有贪小便宜的意思,而且Down Town的停车空位实在太太太罕见了这些附加借口,使得自己看上去的确很无辜。惊喜的是,法官为人也挺不错的,估计是也有亲身经历吧!所以在思考了一会儿后先是平静地告诉了我下次要注意这些标志、小心停车,然后就宣布“好吧,我把你的罚款再降到50块”。简直是惊喜有没有!!在此之前,法官判定的罚款额为$200刀,虽然$450减少了一半多已经着实让人轻松许多,但是通过自己的努力,让最终的罚款变成最初的九分之一,实在让人喜出望外。
最后确定了结案,法官便会走程序地问上庭者需不需要一个交罚款的额外期限,一般情况下,只要上庭者说出的天数不会多到太离谱(一个月之内吧,正常是一星期),法官都会同意申请。然后,法官宣布完毕之后就可以出court到前台交罚款了~在前台,支付的方式很方便,跟平时去商店买东西一样。就这样,心里一块沉甸甸的石头就这样落了下来,从450到50,说得上是人生中花钱花的最开心的一次呢。
后记:以上所述的都是蜀黍自己的上庭过程,而每个人情况的不同也会导致上庭的经历不一样。举例子来说,如果当初我没有选择认罪,而是坚持做无罪辩护的话,法官便会先让上庭者下去继续等待,在处理完全部选择认罪的上庭者后,才会再让不认罪的上庭者排队上前,继续走程序。而这样一样来,因为上庭者人数众多的原因,会让不认罪的上庭者等待时间较长。从另一方面来说,其实跟法官做过多的“斗争”并不是每次都能争取到便宜。根据有过多次上庭的人的经验,如果陈述了太多过于夸张、无道理或者太借口化的理由,而一味地争取无罪辩护,反而会让法官感到厌烦的情绪,并不会对减少或取消罚款有多大帮助,毕竟你当然是犯了条例才会被抄牌,在这一点上加拿大的交通警还是会按规章办事的,不会随便乱贴罚单。
总的来说,这一次上庭的经验让人对于加拿大的交通法庭有了从纸面到实际的不同感触,算是不可多得的机会(没人想一直去)。当然啦,平常的时候大家还是需要遵守一些条例,避免被贴条搞的还需要上法庭;而即将上庭的同学们也不用怕,里面有的是“老司机”,所以大家看起来都是很平静的样子,无非就是走走程序罢了。最后祝大家生活愉快~不懂就问吧,门门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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