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所说的琴棋书画分别代表什么?

比如说琴是什么琴,棋是什么棋,有什么渊源背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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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棋书画,即古时所谓“四艺”(也称书房四艺、文人四艺)者也。
其中,琴指古琴,代表民族传统音乐;棋,特指围棋,而非象棋或其它棋类;书,指书法,而非书籍;画即绘画,特指国画,即水墨丹青,而非油画、水彩画或其它画种。
至于琴、棋、书、画四者的排列顺序,我认为从汉语语法角度讲,四者属并列关系,原则上是不分排名先后和地位高低的。如果硬要拷问“如此排列的依据是啥?”那么,我认为是以其产生的时间先后为序的。古琴产生于上古时代,最晚也不晚于尧舜时代。发明者是谁,说法不一:有说伏羲氏者,有说神农氏者,也有说尧舜者。而琴的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则始于春秋时代,在春秋早期的《诗经》中就多次出现有关琴瑟的歌咏。棋的历史之悠久,不亚于琴,目前学界较为公认的说法是起源于原始社会末期的尧舜时代。棋的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始于春秋时代的《左传》一书。最晚在春秋时代前期,围棋就已在上流社会十分流行,战国时代已传入民间百姓并出现享誉千载的围棋高手弈秋。至于书、画的产生,则是秦汉之后的事情。秦代发明了毛笔,才有了此后的书、画。所以,按产生时间之先后,作琴棋书画之排序,还是符合客观实际的。
那么,究竟是谁做出了琴棋书画的排序呢?换言之,历史上第一个把琴、棋、书、画四者并列组合为一个艺术概念的人到底是谁呢?一种流行甚广的说法是唐代的张彦远。他在其书法理论著作《法书要录》卷三中评价初唐高僧辩才时写道:“辩才博学工文,琴棋书画皆得其妙。”由此,琴棋书画作为一个完整的艺术概念被首次提出并世代相传,成为此后一千多年间文人士大夫终生追求的艺术修养科目和衡量一个人艺术修养的标准。实话实说,过去我也曾相信了这种说法并写进了《围棋简史》一书。后来,我认真地做了一番考证(所谓考证,无非是找出《法书要录》卷三看看而已)。结果发现,上述的这种说法竟然是错误的。必须指出,历史上第一个提出“琴棋书画”这一概念、对琴棋书画做出如此排序的人,并不是中晚唐时期的张彦远,而是初唐时期的何延之。何延之在其《兰亭记》一文中,记述了唐太宗李世民搜求王羲之《兰亭序》书法真迹的过程。其中写到辩才和尚时,何延之做了“辩才博学工文,琴棋书画皆得其妙”的评价。过了二百年后,张彦远编撰《法书要录》一书时,把何延之的《兰亭记》收入该书第三卷。注意:是收入,是转载,而非原创。所以,“琴棋书画”这一概念的原创者是何延之,并不是张彦远。但是,张彦远的贡献也必须肯定,功不可没。假如张彦远编撰《法书要录》一书时没有把《兰亭记》收入,则《兰亭记》这篇孤文恐怕早就失传了。反过来说,正是因为《兰亭记》被收入了《法书要录》中,它才依托了《法书要录》一书在当时的轰动效应和对后世的深远影响而流传至今,也才使得琴棋书画这一概念获得了强大的生命力。有人说,围棋的生母是中国,而养母是日本。借用这个语式,不妨说,“琴棋书画”概念的生母是何延之,而养母是张彦远。

(内容摘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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