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药神》: 历史的转折落在小人物身上
一个底层的loser,靠卖印度神油勉强度日。头发乱蓬蓬、身材发福,动不动还对老婆家暴,不得已老婆跟他离了婚。
被催租、被前妻骂、被小舅子揍……这是《我不是药神》开始时,主人公程勇的可悲中年人生。因缘际会,因为一个很偶然的机会,一个叫老吕的白血病患者闯入了他的生活,老吕让程勇去印度给白血病病人带一点救命的药——格列宁(现实中这种药叫格列卫,编者注)。这种药在国内市场要4万元一瓶,在印度却只要500块钱。
程勇上有老下有小,为了赚点钱,他决定铤而走险。然后这个小人物,居然在走私药品中,发现了生活的意义。他不仅赚了钱,他也被一票病人称为“药神”。他带着他的创业团队,开始向病友们卖低价药……
观众们发现,程勇身上油腻、不负责任、暴力的底层气息在渐渐变得单薄,取而代之的,是对弱者的同情与正义感,是面对生活的巨大热情。其他的,就不剧透了。怕说太多,被大家骂。
程勇的故事,其实并不是无端捏造,他背后有个真实的原型,叫做陆勇。
陆勇是大学生,经营着一家小企业。小日子本来过得不错,34岁那年,却被确诊慢性粒细胞白血病。他吃了两年的瑞士抗癌药格列卫,花掉了56.4万元。不堪重负的陆勇,开始改用印度仿制药,这种药的价格只要瑞士药的二十分之一。
陆勇后来将印度仿制药又推荐给了其他病友,还帮忙代购。然而根据我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进口药需要经过临床监测,还需拿到药品进口注册证。因此,陆勇代购的这些印度仿制药,即使在印度是合法生产,疗效也得到患者的认可,但是在国内它仍属于假药之列。
那些年,为了方便大家买药,陆勇从网上买了三张信用卡,就因为信用卡,他的代购行为被发现,结果因“涉嫌妨碍信用卡管理罪贺销售假药罪”被捕。
陆勇的遭遇得到了病友们的广泛同情,甚至有1002名癌症患者在联名信上为他签字声援,要求宽大出处理陆勇。一年后,检方决定对陆勇不予以起诉。
据说,陆勇对改编后的形象不是很满意,他可能觉得自己没有那么失败、屌丝。可电影里程勇的形象,无疑更加饱满。我们往往无法接受一个有缺点的英雄,其实小人物也可以迸发出神性的光芒。
为何印度能买到高端仿制药?
印度向来有世界药房之称。不仅像陆勇这样的中国买家在印度买药,世界其他国家吃不起专利药的人,也想方设法在印度买仿制药。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什么是仿制药?所谓仿制药,是指与原创药无论在剂量、安全性,还是效力、作用以及适应症上相同的一种仿制品。所不同的是,由于不受专利权保护,仿制药更便宜而已。
中国其实也是仿制药大国,中国仿制药占药品批文已达95%以上。也就是说,咱们身边能叫得上名来的西药,绝大部分是仿制药。只不过我们的仿制药成本低、难度小,有的已经过了专利期上百年,全世界所有的国家都在仿制,所以也就没有什么竞争优势。
同样是仿制药,印度的仿制药,却高端大气上档次得多。印度制药公司仿制的,大都是疗效确切、临床急需、尚在专利期内的高端原研药,疗效好、投入大。
还在专利期内,印度为何就可以仿制?这就跟印度政府息息相关了。原来,印度在坚定不移地执行着“药物强制许可制度”(即授权第三方在未经专利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制造、使用或销售专利产品,编者注)。简单地说,就是把西方的专利保护法规扔到一边,仿制出最新最有效的药物。一般来说,西方国家昂贵药品一经上市,印度制药企业在本国专利法保护下就可以仿制同类产品。
另一方面,印度的制药公司也超厉害。回顾历史不难发现,印度制药公司的发展,也很有点抓住历史机遇的意思。
印度制药公司的崛起
事实上,印度1947年独立,以前一直是英国殖民地。大英帝国在专利方面循规蹈矩,不敢越雷池半步。独立后的印度,情况跟中国差不多,人口多、底子薄,1952年的时候,印度GDP仅为221亿美元,比中国当时的304亿美元还低了80多个亿。那时候的印度人,消费水平也低。
最要命的是,印度虽然摆脱了被殖民的命运,消费习惯却还延续了殖民时代的口味——崇尚昂贵的欧洲产品。这消费口味也真是,上去上不来。这也就导致印度本土药品少有人问津,市场上充斥着外国厂商尤其是欧美厂商的产品,价格高企不下,普通消费者根本就买不起。
当时,印度的制药企业水平跟中国差不多,也造不出好的专利处方药,消费者们只能购买欧美厂商的昂贵处方药。太贵的药,普通消费者买不起,市场就出现了空缺,这自然就是机会。有利可图、有机可乘,就会有人开始行动。
谁开始了呢?
就是后来跃居全球前几的制药企业兰伯西Ranbaxy创始人巴伊·莫汉·辛格。1952年,辛格从一对堂兄弟的手里,接下来这家代理销售的公司,1961年,这家公司更名为兰伯西实验室有限公司。
1960年,兰伯西的第一家工厂奥克拉工厂成立后,辛格瞄准了当时没有在印度注册专利的罗氏公司的一种镇定剂的空子,下手开始仿制。1968年,他通过匈牙利(匈牙利当时不承认专利权)的一家药厂获得了这种产品的原料药,然后由奥克拉工厂将原料药制成制剂,包上包装,在1969年以Calmpose的品牌推出市场。
由于印度劳动力成本很低,且没有专利束缚,因此Calmpose极具价格竞争力:罗氏苯甲二氮当时的出口价格是12000美元一公斤,但是兰伯西Clampose在包含了120%的关税后的价格仅为3000美元一公斤。结果,Calmpose推出的第一年就获得了100多万美元的销售额。
注意,那可是1968年的100万美金。即使拿到现在,这个销售额也不低。
Calmpose,也成为印度本土最早的知名药品品牌。更重要的是,Calmpose冲破了当时“只有进口药品才是好的”的殖民主义消费心态,为包括兰伯西自己在内的印度本土制药企业争取了市场空间。
这个时候,印度政府也看不下去昂贵的进口药价了,于是在1970年,在女总理英迪拉·甘地主导下,印度颁布了专利法,允许印度企业可以随意仿制生产任意一种药品,只要制药工艺不太一样就行。随后,印度政府还颁布了严格的药品限价法令,以及限制国外药企在印度的生产和销售能力的其他法令。
法令的颁布使得兰伯西更加如鱼得水,仿制药品公司也开始在印度大行其道。
1995年,印度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签订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TRIPS要求加强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不过,印度发展中国家的身份为其正式执行TRIPS预留了十年的时间,TRIPS生效时间顺延到2005年。
在1995-2005年间,印度多次修改了专利法,以逐步将专利保护机制调整到与TRIPS同步。2004年,印度颁布《2004年专利(修订)条例》,将“强制专利许可”范围进一步扩大,强制许可的药物范围涵盖到了癌症、慢性病等领域,印度同时将此类药物的仿制药出口到其他没有生产能力的国家和地区,这为印度仿制药在全球市场销售打下了基础,并给予了药品产品专利和方法专利保护,将保护期限定为国际通行的20年。
可以说,在1970-2005年的35年里,印度通过“特有”的药物专利保护制度,为本土药企发展预留了时间。这在一些制药公司眼里,印度简直太“二皮脸”了。但实在也是拿他们没办法,因为在30年时间里,这些药企一次次败诉,印度制药也真正崛起了。印度药企通过仿制,逐步实现了与国际市场接轨,完成了印度医药工业的“原始积累”。
药品专利保护有无必要?
当然,你不能说西方那些大的制药公司就是良心被狗吃了,定了这么高的价格。事实上,因为研发新药物,成本是天文数字,如果没有专利保护,仿制药就会扼杀了大药厂的创新动机,不利于新药的研发,最终结果是大家都没有新药可用。没有专利药的创新,哪来仿制药的拯救生死?
过去研发一个新药,平均花费 10 亿美元左右。最近的数据表明,开发一个新药的费用远不止这些。比如世界著名药企阿斯利康在 1997 至 2011 年研发花费大概在 580 亿美元,期间只批准了 5 个新药,平均每个新药花费高达 118 亿美元。那些医药公司自然不干了。
但与此同时,又有大量的穷人,因为吃不起昂贵的药,而忍受病痛的折磨,或者早早离开人世。《我不是药神》里,已经到白血病晚期的老吕因为缺药,在病床上痛不欲生的样子,也是最触动程勇内心的情节。
最终,已经金盆洗手的程勇甘冒被抓的风险,再次重操旧业。这一回,他决定不再从卖药中牟利,完全是在赔本卖药。不好意思,又剧透了一点点。这是只有神才会有的博爱举动,这个小人物也是在真真切切向人们阐释了人身上的神性。
事实上,解决穷人看病贵的问题,平衡大医药公司与穷人之间看病冲突的重任,都不该落在像程勇这样的普通人肩头。他即使再有爱心,再具神性,以个人的努力,也无法普惠众生。他只能救他身边力所能及、势力范围之内的人。
解决这个问题,很大程度上还是要靠政府出面。比方说,政府可以出面与医药公司谈判,给予大公司一定的补偿。目前,巴西、南非、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莫桑比克等发展中国家,都有类似为了重大疾病病人的健康权而动用WTO规则对专利垄断药企进行讨价还价的案例。
政府也可以将有一些对公共卫生必须的、且十分昂贵的进口药纳入医保。像治疗剧中患者的救命药格列卫已经被多地纳入了医保报销范畴,HIV携带者也可以享受“四免一关怀”政策,接受免费治疗。而这背后,离不开像程勇这样的普通人的个体努力。
《达拉斯买家俱乐部》
看过《我不是药神》的观众,可能会发现,这部影片有点像美国电影《达拉斯买家俱乐部》。后者是根据罗恩·伍德鲁夫的真人真事改编。
1985年,放浪形骸的电工罗恩·伍德鲁夫,被医生通知感染了HIV病毒,只有30天活头。这个不肯向命运屈服的牛仔,开始了自己的抗争之路。
他尝试求医,可30天内,他根本等不到医疗系统分配的安慰剂。于是,他转而去贿赂了医院的清洁工。后来,听说墨西哥的瓦斯医生有治疗HIV的药物,他又开车去了墨西哥。
在墨西哥,他听从瓦斯医生的建议,使用了几种合成药,结果效果显著,这其实有点类似于后来的鸡尾酒疗法。
意识到巨大商机的罗恩,将这些药以自己使用的借口运回美国,向HIV感染者们贩售。为了躲避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的审查,他成立了达拉斯买家俱乐部,以收取400元会费的形式向贫穷、等不到新药的病人售卖。
当然,他触动了药企与政府的红线,药品一次次被从病人手中收缴。
So what?
即使与食品药品管理局对簿公堂又如何?他也在一次次与药企、警察、政府部门的缠抖中,对自己的人生有了目标,找到了为何活下去的意义与勇气。
与程勇一样,刚刚出场的罗恩,生活也是一团糟。他没有结婚,赌博、吸毒、滥交,对同性恋充满了偏见。他的人生,在检查出HIV病毒的那天开始,宣告了死亡倒计时,却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重生。
他从一个病人,变成一个商人,再到一个对边缘人充满同情的朋友,最终成了反抗当局冰冷规则、为弱者争取权益的英雄。
这种人,让人充满敬意。《达拉斯马买家俱乐部》这部电影,也是对他人生的致敬。最终,他的生命终止在1992年,比医生的预计整整晚了7年。
当个人生命与国家法律、冰冷的规则产生冲突的时候,该怎么办?陆勇与罗恩,恰恰给我们展现了一个平凡小人物,在面对这些压力、命运不公时,最该有的样子。
“药侠”陆勇,可以说凭借一己之力,让公众看到了隐蔽在暗处的无钱看病的白血病群体。是他和他的努力、抗争,甚至牢狱之灾,让这一群体的命运被摆在了大众面前。
罗恩也是如此。他的出现,让人们看到了1980年代末到1990年代,保守的里根政府以及美国社会对艾滋病人的偏见。罗恩的“达拉斯买家俱乐部”背后,是当时艾滋药物的研发并不积极这一现实。
权益不会平白无故砸到头顶,那些先驱者可能也由此代替很多人受到了诸多不公正的待遇,无论是美国黑人能与白人一起同乘公共汽车,还是妇女能参与选举,亦或是一些昂贵的药品纳入医保,无不如此。
权利的到来可能无法一步到位,法律也有可能在摸索中完善,这其中,可能要经历漫长的时间,转折点就出现在一些或几个小人物的头上。对这些被命运砸中的小人物而言,挑起这幅重担,展现出一个人对抗强大体制的勇气与尊严,无论在什么国家、什么时代,都值得被赞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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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催租、被前妻骂、被小舅子揍……这是《我不是药神》开始时,主人公程勇的可悲中年人生。因缘际会,因为一个很偶然的机会,一个叫老吕的白血病患者闯入了他的生活,老吕让程勇去印度给白血病病人带一点救命的药——格列宁(现实中这种药叫格列卫,编者注)。这种药在国内市场要4万元一瓶,在印度却只要500块钱。
程勇上有老下有小,为了赚点钱,他决定铤而走险。然后这个小人物,居然在走私药品中,发现了生活的意义。他不仅赚了钱,他也被一票病人称为“药神”。他带着他的创业团队,开始向病友们卖低价药……
观众们发现,程勇身上油腻、不负责任、暴力的底层气息在渐渐变得单薄,取而代之的,是对弱者的同情与正义感,是面对生活的巨大热情。其他的,就不剧透了。怕说太多,被大家骂。
程勇的故事,其实并不是无端捏造,他背后有个真实的原型,叫做陆勇。
陆勇是大学生,经营着一家小企业。小日子本来过得不错,34岁那年,却被确诊慢性粒细胞白血病。他吃了两年的瑞士抗癌药格列卫,花掉了56.4万元。不堪重负的陆勇,开始改用印度仿制药,这种药的价格只要瑞士药的二十分之一。
陆勇后来将印度仿制药又推荐给了其他病友,还帮忙代购。然而根据我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进口药需要经过临床监测,还需拿到药品进口注册证。因此,陆勇代购的这些印度仿制药,即使在印度是合法生产,疗效也得到患者的认可,但是在国内它仍属于假药之列。
那些年,为了方便大家买药,陆勇从网上买了三张信用卡,就因为信用卡,他的代购行为被发现,结果因“涉嫌妨碍信用卡管理罪贺销售假药罪”被捕。
陆勇的遭遇得到了病友们的广泛同情,甚至有1002名癌症患者在联名信上为他签字声援,要求宽大出处理陆勇。一年后,检方决定对陆勇不予以起诉。
据说,陆勇对改编后的形象不是很满意,他可能觉得自己没有那么失败、屌丝。可电影里程勇的形象,无疑更加饱满。我们往往无法接受一个有缺点的英雄,其实小人物也可以迸发出神性的光芒。
为何印度能买到高端仿制药?
印度向来有世界药房之称。不仅像陆勇这样的中国买家在印度买药,世界其他国家吃不起专利药的人,也想方设法在印度买仿制药。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什么是仿制药?所谓仿制药,是指与原创药无论在剂量、安全性,还是效力、作用以及适应症上相同的一种仿制品。所不同的是,由于不受专利权保护,仿制药更便宜而已。
中国其实也是仿制药大国,中国仿制药占药品批文已达95%以上。也就是说,咱们身边能叫得上名来的西药,绝大部分是仿制药。只不过我们的仿制药成本低、难度小,有的已经过了专利期上百年,全世界所有的国家都在仿制,所以也就没有什么竞争优势。
同样是仿制药,印度的仿制药,却高端大气上档次得多。印度制药公司仿制的,大都是疗效确切、临床急需、尚在专利期内的高端原研药,疗效好、投入大。
还在专利期内,印度为何就可以仿制?这就跟印度政府息息相关了。原来,印度在坚定不移地执行着“药物强制许可制度”(即授权第三方在未经专利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制造、使用或销售专利产品,编者注)。简单地说,就是把西方的专利保护法规扔到一边,仿制出最新最有效的药物。一般来说,西方国家昂贵药品一经上市,印度制药企业在本国专利法保护下就可以仿制同类产品。
另一方面,印度的制药公司也超厉害。回顾历史不难发现,印度制药公司的发展,也很有点抓住历史机遇的意思。
印度制药公司的崛起
事实上,印度1947年独立,以前一直是英国殖民地。大英帝国在专利方面循规蹈矩,不敢越雷池半步。独立后的印度,情况跟中国差不多,人口多、底子薄,1952年的时候,印度GDP仅为221亿美元,比中国当时的304亿美元还低了80多个亿。那时候的印度人,消费水平也低。
最要命的是,印度虽然摆脱了被殖民的命运,消费习惯却还延续了殖民时代的口味——崇尚昂贵的欧洲产品。这消费口味也真是,上去上不来。这也就导致印度本土药品少有人问津,市场上充斥着外国厂商尤其是欧美厂商的产品,价格高企不下,普通消费者根本就买不起。
当时,印度的制药企业水平跟中国差不多,也造不出好的专利处方药,消费者们只能购买欧美厂商的昂贵处方药。太贵的药,普通消费者买不起,市场就出现了空缺,这自然就是机会。有利可图、有机可乘,就会有人开始行动。
谁开始了呢?
就是后来跃居全球前几的制药企业兰伯西Ranbaxy创始人巴伊·莫汉·辛格。1952年,辛格从一对堂兄弟的手里,接下来这家代理销售的公司,1961年,这家公司更名为兰伯西实验室有限公司。
1960年,兰伯西的第一家工厂奥克拉工厂成立后,辛格瞄准了当时没有在印度注册专利的罗氏公司的一种镇定剂的空子,下手开始仿制。1968年,他通过匈牙利(匈牙利当时不承认专利权)的一家药厂获得了这种产品的原料药,然后由奥克拉工厂将原料药制成制剂,包上包装,在1969年以Calmpose的品牌推出市场。
由于印度劳动力成本很低,且没有专利束缚,因此Calmpose极具价格竞争力:罗氏苯甲二氮当时的出口价格是12000美元一公斤,但是兰伯西Clampose在包含了120%的关税后的价格仅为3000美元一公斤。结果,Calmpose推出的第一年就获得了100多万美元的销售额。
注意,那可是1968年的100万美金。即使拿到现在,这个销售额也不低。
Calmpose,也成为印度本土最早的知名药品品牌。更重要的是,Calmpose冲破了当时“只有进口药品才是好的”的殖民主义消费心态,为包括兰伯西自己在内的印度本土制药企业争取了市场空间。
这个时候,印度政府也看不下去昂贵的进口药价了,于是在1970年,在女总理英迪拉·甘地主导下,印度颁布了专利法,允许印度企业可以随意仿制生产任意一种药品,只要制药工艺不太一样就行。随后,印度政府还颁布了严格的药品限价法令,以及限制国外药企在印度的生产和销售能力的其他法令。
法令的颁布使得兰伯西更加如鱼得水,仿制药品公司也开始在印度大行其道。
1995年,印度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签订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TRIPS要求加强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不过,印度发展中国家的身份为其正式执行TRIPS预留了十年的时间,TRIPS生效时间顺延到2005年。
在1995-2005年间,印度多次修改了专利法,以逐步将专利保护机制调整到与TRIPS同步。2004年,印度颁布《2004年专利(修订)条例》,将“强制专利许可”范围进一步扩大,强制许可的药物范围涵盖到了癌症、慢性病等领域,印度同时将此类药物的仿制药出口到其他没有生产能力的国家和地区,这为印度仿制药在全球市场销售打下了基础,并给予了药品产品专利和方法专利保护,将保护期限定为国际通行的20年。
可以说,在1970-2005年的35年里,印度通过“特有”的药物专利保护制度,为本土药企发展预留了时间。这在一些制药公司眼里,印度简直太“二皮脸”了。但实在也是拿他们没办法,因为在30年时间里,这些药企一次次败诉,印度制药也真正崛起了。印度药企通过仿制,逐步实现了与国际市场接轨,完成了印度医药工业的“原始积累”。
药品专利保护有无必要?
当然,你不能说西方那些大的制药公司就是良心被狗吃了,定了这么高的价格。事实上,因为研发新药物,成本是天文数字,如果没有专利保护,仿制药就会扼杀了大药厂的创新动机,不利于新药的研发,最终结果是大家都没有新药可用。没有专利药的创新,哪来仿制药的拯救生死?
过去研发一个新药,平均花费 10 亿美元左右。最近的数据表明,开发一个新药的费用远不止这些。比如世界著名药企阿斯利康在 1997 至 2011 年研发花费大概在 580 亿美元,期间只批准了 5 个新药,平均每个新药花费高达 118 亿美元。那些医药公司自然不干了。
但与此同时,又有大量的穷人,因为吃不起昂贵的药,而忍受病痛的折磨,或者早早离开人世。《我不是药神》里,已经到白血病晚期的老吕因为缺药,在病床上痛不欲生的样子,也是最触动程勇内心的情节。
最终,已经金盆洗手的程勇甘冒被抓的风险,再次重操旧业。这一回,他决定不再从卖药中牟利,完全是在赔本卖药。不好意思,又剧透了一点点。这是只有神才会有的博爱举动,这个小人物也是在真真切切向人们阐释了人身上的神性。
事实上,解决穷人看病贵的问题,平衡大医药公司与穷人之间看病冲突的重任,都不该落在像程勇这样的普通人肩头。他即使再有爱心,再具神性,以个人的努力,也无法普惠众生。他只能救他身边力所能及、势力范围之内的人。
解决这个问题,很大程度上还是要靠政府出面。比方说,政府可以出面与医药公司谈判,给予大公司一定的补偿。目前,巴西、南非、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莫桑比克等发展中国家,都有类似为了重大疾病病人的健康权而动用WTO规则对专利垄断药企进行讨价还价的案例。
政府也可以将有一些对公共卫生必须的、且十分昂贵的进口药纳入医保。像治疗剧中患者的救命药格列卫已经被多地纳入了医保报销范畴,HIV携带者也可以享受“四免一关怀”政策,接受免费治疗。而这背后,离不开像程勇这样的普通人的个体努力。
《达拉斯买家俱乐部》
看过《我不是药神》的观众,可能会发现,这部影片有点像美国电影《达拉斯买家俱乐部》。后者是根据罗恩·伍德鲁夫的真人真事改编。
1985年,放浪形骸的电工罗恩·伍德鲁夫,被医生通知感染了HIV病毒,只有30天活头。这个不肯向命运屈服的牛仔,开始了自己的抗争之路。
他尝试求医,可30天内,他根本等不到医疗系统分配的安慰剂。于是,他转而去贿赂了医院的清洁工。后来,听说墨西哥的瓦斯医生有治疗HIV的药物,他又开车去了墨西哥。
在墨西哥,他听从瓦斯医生的建议,使用了几种合成药,结果效果显著,这其实有点类似于后来的鸡尾酒疗法。
意识到巨大商机的罗恩,将这些药以自己使用的借口运回美国,向HIV感染者们贩售。为了躲避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的审查,他成立了达拉斯买家俱乐部,以收取400元会费的形式向贫穷、等不到新药的病人售卖。
当然,他触动了药企与政府的红线,药品一次次被从病人手中收缴。
So what?
即使与食品药品管理局对簿公堂又如何?他也在一次次与药企、警察、政府部门的缠抖中,对自己的人生有了目标,找到了为何活下去的意义与勇气。
与程勇一样,刚刚出场的罗恩,生活也是一团糟。他没有结婚,赌博、吸毒、滥交,对同性恋充满了偏见。他的人生,在检查出HIV病毒的那天开始,宣告了死亡倒计时,却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重生。
他从一个病人,变成一个商人,再到一个对边缘人充满同情的朋友,最终成了反抗当局冰冷规则、为弱者争取权益的英雄。
这种人,让人充满敬意。《达拉斯马买家俱乐部》这部电影,也是对他人生的致敬。最终,他的生命终止在1992年,比医生的预计整整晚了7年。
当个人生命与国家法律、冰冷的规则产生冲突的时候,该怎么办?陆勇与罗恩,恰恰给我们展现了一个平凡小人物,在面对这些压力、命运不公时,最该有的样子。
“药侠”陆勇,可以说凭借一己之力,让公众看到了隐蔽在暗处的无钱看病的白血病群体。是他和他的努力、抗争,甚至牢狱之灾,让这一群体的命运被摆在了大众面前。
罗恩也是如此。他的出现,让人们看到了1980年代末到1990年代,保守的里根政府以及美国社会对艾滋病人的偏见。罗恩的“达拉斯买家俱乐部”背后,是当时艾滋药物的研发并不积极这一现实。
权益不会平白无故砸到头顶,那些先驱者可能也由此代替很多人受到了诸多不公正的待遇,无论是美国黑人能与白人一起同乘公共汽车,还是妇女能参与选举,亦或是一些昂贵的药品纳入医保,无不如此。
权利的到来可能无法一步到位,法律也有可能在摸索中完善,这其中,可能要经历漫长的时间,转折点就出现在一些或几个小人物的头上。对这些被命运砸中的小人物而言,挑起这幅重担,展现出一个人对抗强大体制的勇气与尊严,无论在什么国家、什么时代,都值得被赞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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