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一个人不同省份不同经济案件法院会不会相互通报

是这样的,我的一个朋友,他(A)另一个朋友(下面说他为B)借了他钱,到期没钱还,他就把B起诉了,对方也没出庭,结果就是上了失信黑名单了,到现在已经四五年了,现在听说B在外地省份出了交通事故,然后估计会走法院途径解决,会得到一笔赔偿金,那么我想问如果B起诉肇事者,肇事者的赔偿金打到B的账户里,B出事那边的法院会不会就在系统里查询到B是失信人,有经济判决没有执行(而且我们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是没有查到他可执行的财产)后,对B的赔偿金进行强制冻结,用以偿还A的欠款呢?还有一个问题,B不止千我朋友一个人的钱,还有他亲戚朋友的很多钱(不过据说他在对他亲戚们还钱),如果他的那些亲戚朋友知道这笔钱,然后像法院起诉,那么对于这笔钱,法院应该怎么分配呢?(我们这边的欠款只是B总欠款的一小部分)两个问题,希望各位法律司法工作者帮忙分别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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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amila

赞同来自: 阿初

如果是加拿大这边,之前的经济纠纷案件一定只是provincial court在办理,通常不会涉及到加拿大最高法院(加拿大最高法院一般处理的是刑事案件)。交通事故案件也是small court的案子,并不会看到之前上过失信黑名单,案件归案件都是分开处理的,属性不一样。所以两者案件是没有联系的。

阿初 - 故国市街,人都陌生,一阵阵风全是往前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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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了一下,得到了这个回复:
 
应该会被冻结吧?但是如果B被肇事者撞死了,死人没有民事权利,这笔赔偿金就是给亲属的,那就不会被冻结了。
 
这个应该是在中国法律情况下的情况。

张灯结彩 - 问吧团队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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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问的是加拿大还是中国啊,法律不一样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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