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你我终将行踪不明。

 
小时候,我挺爱玩儿捉迷藏的。在大院里玩儿,在学校玩儿。
 
这是一个淘汰率极高的古老游戏,那些鼻涕泡儿流到嘴边才知道吸一下的老实孩子,早早在第一轮就被一句“出来吧,我看到你们了”给诈了出来。
 
回头想,其实那时候能躲藏的去处无非那么些地方。
 
堆放杂物的衰草间、自行车比汽车多的车库、再不要脸点儿的,就蹲女公厕最靠里的一个坑里。
 
经年累月下来,谁爱藏在什么地方早已不是秘密了,只剩我们这帮混不吝(谁都不怕的人)乐此不疲。
 
小学五年级,受我爷爷传给我的《毛泽东选集》启发,我开拓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战略新思路,人家往犄角旮旯撺掇的时候,我就学会了混进人堆里。
 
俗话说,祖国的花朵就应该藏在祖国的花园里。清一色红领巾白校服,蹲一圈拍洋画,打弹珠还各露半拉屁股蛋儿的,谁认得出谁呀?
 
于是,此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藏在人群里偷瞄他们找我,看他们垂头丧气的样子。
 
日子久了,玩儿捉迷藏的小子都一个接一个不再来了,老师说他们长大了要好好学习了。
 
鬼才信呢,肯定是有人发现了我的秘密,他们都学会藏在人群里不出来了,这是一场旷日持久的对峙。
 
初中背唐诗宋词,念到苏轼的一句“惟有王城最堪隐,万人如海一身藏”。哑然失笑,苏东坡原来也是捉迷藏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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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禧年刚翻篇儿的时候,我爸去北京出差。
 
回家后,他说北京房价太贵了,三环都三千一平了,这谁买呀,不傻X吗?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高考完我爸想在省城武汉买房子,我说,武汉这地方房价涨不起来,谁买啊,不傻X吗?
 
于是,时间证明了我和我爸血浓于水。
 
今年五月份我去北京实习的时候,三千块已经只够在东直门租一个月次卧了。
 
以前没想过,自己就这么成了王城两千万人里的一粟,成就了不知多少个公众号十万加的那两千万人。
 
那时候,我的主卧住一姑娘,山东人,小白领,来北京一年了。
 
姑娘养猫,一公一母,我来前半个多月气温回暖,又添了一窝,满屋乱窜。姑娘挺抱歉的,说这两天就都送走。
 
我问为什么,她一边收拾东西一边答道,房子合同到期就准备回家了。
 
后来听到她打电话,电话那头大概是父母吧,晚上十点多加班回来,一边喂猫一边跟父母说,一天都不想呆了,太累了。
 
那时候,我正靠在床上看书,楼下看门的大爷不知又被谁招惹了,大声叫骂着“操你丫的”,墙的另一面,隔壁的女人正在教训孩子不好好做作业。
 
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这城市只觉得他们吵闹。
 
第二天,我大早上出去采访,回来已经夜深了。摸出钥匙开了门,屋子里一片漆黑,主卧的门半掩着,透过月光勉强可以看见里面的凌乱。
 
心下一惊,以为遭了贼了。开灯才知道,姑娘已经搬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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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站在一个二十多岁姑娘北漂生活的遗迹里,想象她此前的生活。
 
厨房里备齐了锅碗瓢盆,客厅的角落放着大半袋米,冰箱里塞满了各种食材,看保质期,大半都过期了。
 
冰柜里的饺子,也冻的坚如磐石。
 
她大概也在一开始就想过要把生活变得更像生活一点,于是痛下决心自己做饭,一点点把食物和餐具搬回这个临时的家。
 
就像很多鸡汤文里写的那样,房子是租来的,生活不是,她试图让烟火气从这个屋子里飘散出去。
 
然而终究还是失败了。 
据储物柜里拆开的方便面和矿泉水显示,在一个人等待饭菜煮熟的漫长时间里,她逐渐失去了耐心或者勇气,生活偏离轨迹。
 
房间的墙壁上用墙纸贴了一个大大的英文单词“ travel ”,埃菲尔铁塔、凯旋门、帝国大厦之类的景点小贴纸在周围星罗棋布,还有几张她的朋友从世界各地寄来的明信片。
 
我记得,其中有一张来自新西兰皇后镇的明信片,上面写着,“今天很幸运看到了极光,要是我们能一起看就好了,愿你在北京一切都好。”
 
书架上摆着学英语的书,以及几本孤独星球的旅行攻略。
 
写字台很久没用了,记了小半本的手账搁在那里无疾而终,没怎么用过的瓶瓶罐罐的化妆品颓然倒在上面。
她尽力想让自己活的精致点,和另外一千九百九十九万零九千九百九十九人不一样些。
 
她尽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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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雅明在《发达资本主义时代的抒情诗人》里写:
 
“人们可以从市民生活中看到一种力图弥补私生活在大城市中没有地盘之不足的努力,这种努力主要发生在他们居室的四壁之内,并体现在对个人生活的看重上。
 
在这一方面,他们尽管不能令其世俗生命本身永垂千古,但却极力将该生命使用物品时留下的踪迹保存下来。”
 
大概的意思是,当我们在城市里无法证明自己的特殊时,总是努力通过留下一些痕迹来证明我们独一无二的努力。
 
记得高中和初恋刚在一起的时候,在我们那儿的山上一起埋下了一个铁盒子,盒子里写着给未来彼此的信。
 
写的什么现在全然忘记了。
 
后来分开了,我去挖过,挖的手上起了水泡,一裤脚灰土,一无所获。我把铲子像墓碑一样插在那儿,一道烟下山去了。
 
只剩不远处有个锻炼的大叔望着我,一脸紧张,估计以为我挖到了什么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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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的时候总是信誓旦旦地精心规划,以为一段生活、一段感情、一个人生会多么与众不同。
 
结束的时候却大多潦草收场、落荒而逃。
 
我忽然想起了和狐朋狗友捉迷藏厮混的那些日子,在我很小的时候,这个古老的游戏就试图告诉我,我们会混入人群,然后长大,消失不见,如水滴融于海中。
 
我一直以为是自己太聪明,我会错了它的意思。
 
离开北京的前一天晚上,我去附近的来福士商场买了些路上吃的东西。商场门口有块空地,每晚都有一群老年人在那儿表演。
 
那晚唱的是《莫斯科郊外的晚上》。
 
干瘦的老头儿用力踩起鼓风板,摇头晃脑地弹起风琴来。青筋在脖子上蜿蜒游走,裤腿飞扬起来,毛不多的脑袋上细密的汗,我都担心他一口气背过去。
 
那阵势,好像这辈子就剩这么一回了,去你丫的。
 
我提着一袋子东西走在东直门桥上,下面是穿行的车流在你追我赶地奔向明天。背后响起主唱大妈的声音,些微的荒腔走板:
 
“长夜快过去,天色蒙蒙亮。衷心祝福你好姑娘。但愿从今后,你我永不忘,莫斯科郊外的晚上。”
 
就那三分多钟,恍惚间,他们好像确实藏不进人群也藏不进夜色里了。
 
我看到你们了。
 
 
from: whatyoune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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