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正解:中国护照可以作为有效乘机身份证件
近日,有多家媒体报道,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合肥新桥机场、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厦门机场等机场已不为持护照的中国籍旅客办理登机手续。“持护照不能坐国内航线飞机了?”此消息一出,便引起网友广泛热议。同时,全国多地机场对“中国人民共和国护照能否作为乘机有效身份证件”的执行做法不一,更让广大旅客心生疑虑。
23日,民航局公安局下发通知,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可以作为有效乘机身份证件。
23日,民航局公安局下发通知,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可以作为有效乘机身份证件。
通知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可以作为有效乘机身份证件,办理国内航班购票、值机、安检手续;旅客乘坐国内航班,办理购票、值机、安检手续时,应当使用同一个有效乘机身份证件。
2016年10月公安局发布的《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第五章第三十一条显示,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应当出示有效乘机身份证件和有效乘机凭证。有效乘机身份证件的种类包括:中国大陆地区居民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文职干部证、义务兵证、士官证、文职人员证、职工证、武警警官证、武警士兵证、海员证,香港、澳门地区居民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地区居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籍旅客的护照、外交部签发的驻华外交人员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民航局规定的其他有效乘机身份证件。十六周岁以下的中国大陆地区居民的有效乘机身份证件,还包括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学生证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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