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坦福性侵:你三个月被解除监禁,我要用多久重回人生?
即使法律的公正被当地的权贵亵渎,施暴者能从应有的惩罚中脱身,这无疑加重了受害者的屈辱和不公正对待感。但即便不是这样,受害者心理创伤才是最扎人心窝的地方。对受害者这样的阴影的关注和治愈,才是我们更应该讨论的话题。
当20岁的Brock Turner在斯坦福大学的一次Party上涉嫌性侵一名女子,袭击,意图强奸等3项罪名成立,所有的人关注点都集中在性侵者被过于宽松的对待。因为“他前途光明,是高才生,有人求情,并且受害者醉酒。”所以所有人的关注点都集中在:理应被判14年,最轻也要判3年,然而最后他只被判了6个月。而却忽视了真正关键的一点,被性侵的姑娘的生存状态。
事发后,无辜受害的姑娘除了身体受到伤害,心理更是受到了巨大的伤害,她是在接受警察递过来的“强奸卷宗”让她签字时,她才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不知道怎么面对生命,甚至后来还遭受了非议和排挤,说她酗酒行为不检。
即便被判刑6个月,但是因为“表现良好”三个月的时候Brock Turner就被释放,民众的愤怒也正在于此,但是,对于施暴者的惩罚,是会对受害者的补偿,然而受害者的心理创伤,却不是轻易地能“看到他进监狱、获得赔偿、周遭人同情”中走出来的。
我们看看姑娘当意识恢复了些,在自己表述的时候说了些什么:
“洗澡的时候,我唯一的念头是:这身子我不要了。”
“我不知道在身上发生了什么,它被毁坏了,我真的好希望自己能像扔掉旧衣服一样把它扔掉。”
“我根本不记得是谁,什么时候,对我做过什么,关于这些事所有信息我都是从新闻上看到的。”
“我看到了我这辈子也不会忘记的话,他(Brock)竟然说我是自愿的”
“我不敢告诉我的父母和男友,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让人们更加震惊得是性侵不仅仅存在于男性向女性施暴这一种形式,有大量的非法行为是体现在女性向男性、成人向儿童,或者在同性之间的施暴行为。据统计,性侵案中,男性罪犯与女性的比例是令人惊奇的6:4。如果算上男性菊爆男性,那么男人受到伤害的比例和女人是一样的。
北美一中国男留学生被爆菊,缝了18针。被5个黑哥轮了。看似弱小的亚洲人,在现实中往往更会成为被侵犯的对象。
即使事情已经过去了10年,但是受害者依然深受PTSD(创伤后精神紧张性精神障碍)的折磨。起初的几个月,他的脑袋里每天要闪出无数次被强奸的片段,这些片段让他深深的陷入恐惧之中,每一次闪过被强奸的画面,他都感觉自己好像又被强奸了一次一样。
“当一个因为你而激起欲望的雄性散发的荷尔蒙近在眼前,被一个粗暴的同性啃脖子扯裤子摸屁股,你tm什么感觉?那是非常原始和兽性的恐惧。我一夜没睡,到现在都还记得那种‘一个男人对我发情’的感觉,就像一片散不去的阴云。从此婉拒一切哥们之间表示亲密的诸如搂肩膀之类的动作。短短几十秒,感觉到了一辈子的阴影。”
受害者之后极度排斥去酒吧,旅馆以及公共厕所等场所。只要看到一群男人出现,他就会变得很焦虑甚至害怕。他不再读报纸,因为他害怕看到关于强奸案的报道。此外,他也患上了严重的强迫症。每天至少要洗自己的肛门20多次,并且每次只吃很少的食物来减少排便的次数。而这样留学生在某州立大学被少数族裔爆菊,校方以保研和绿卡为条件私了了。
津巴布韦有三名女子强奸犯。这三名女子的年龄在24-26岁之间,警方在她们住所发现了33个装有精子的避孕套。她们曾强迫17名男子自行射精,并收藏她们的精子用于某种宗教仪式。大概就是觉得男性的精子可以帮助她们延长寿命之类的。他们一般会在他们的杯子里下药,或者用枪支威胁。她们拿着枪,得到了精子!
然而在法律上,很多地方强奸男人无法构成罪行的,对男性的施暴行为仅仅停留在猥亵的范畴。理由是因为难度太大。基于这样的逻辑,如果有人控制不住自己的性欲,又不想被法律惩处,最安全的办法是去强奸男人。某些荒谬的理论,不仅让男人面对更多的危险,而且同时也透露出对试图犯罪的女性毫无一丝的尊重。所以男人被爆菊之后除了肛裂的痛苦之外,心理上的打击才是最大的。
因为发生性侵的时候,受害者往往处在一种弱者或懵懂的状态,斯坦福性侵案就是个例子,受害的姑娘完全处于醉酒的状态。根本没有能力表答反抗。整个过程中是完全失控的一种非常状态。之后就会在内心产生极大的屈辱感、愤怒和仇恨感。这巨大的愤怒当然是指向施害者的。有的受害者但因为种种原因不会去选择报案。或者即便报案了,却没有受到公正的对待,被说成“自己不检点”。这样的巨大的愤怒,将积压在自己紧绷的神经中,很多时候因为力量的悬殊、社会舆论的压制、施暴者的强大而不能得到宣泄。
如果不能将自己内心巨大的愤怒能量直接指向施害者,那么这愤怒的能量,往往就会倒转指向被害者自己。所以,在这样的案例中最常见的是当事人会痛苦的攻击自己,比如懊悔自己当天为什么去某个地方,或者攻击自己为什么听信了某某的话。如果自己没有去,就不会发生了等等。从这个层面讲,对自己的攻击,才是导致当事人陷入巨大心理痛苦的最根本所在。从心理学来看,当一个人不断的攻击自己,就会导致三种情况:一是抑郁,二是麻木和自我毁灭,三是对性的的偏激观念。有的人会讲自己完全封闭起来,整个人完全的低落、下沉下去,有的人会选择滥交、把这看成是对自己和别人的惩罚方式。从心理学来看,这样的行为,是在自己内心潜意识自我毁灭的指令下进行的。
心理学称之为“闪回”,比如当别人无意中触碰到身体的时候,会立刻陷入惊恐之中。许多遭受过性侵的女性,都会比一般女性更敏感身体接触。被性侵的经历,完全刻画在身上,每一次别人友善的触碰,对他们来说都可能被理解成亵渎和侵犯,让当时被性侵的画面重现在眼前。身体接触很多时候代表温暖和有爱,比如朋友和爱人之间的身体接触。但是对于遭受过性侵的女性来说,身体接触,往往会让其恐惧害怕。
对于遭受过性侵的人来说,很多人在婚后和爱人的性爱中,经常带着一种 排斥感。很难全身心放松的投入到夫妻生活中。同时,很多女性也会经常对男性充满防卫和敌意。因为她们的内心总有个声音在提醒她们:这个世界很危险,要随时保持警惕,不然就会受到别人的伤害和攻击。生活中的接触往往会先于性接触被受害者接受。他们会觉得性的接触代表着另一种侵犯,本来合理的身体欲望,却被自己大脑中强迫的描述成伤害。对性的这种特殊观念,很大因素上是性侵本来就是一种性行为,这让受害者在对待合理的性生活时,仍能被那种强迫、被占有、被侵犯的感觉取代,从而让自己把性爱=侵犯的模式建立起来。
这里涉及到一个创伤的分型。偶发的,成年之后遭遇来自陌生人的强暴(I型创伤),也就是区别于长期受到家庭或熟悉的人带来的性侵。I型创伤的主要后果,是一些神经症水平的症状:闪回,失眠,过度警觉,噩梦,恐惧,回避社交,常见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和抑郁的诊断。当然,这一切必须在专业的心理指导下进行,处理要点首先是重建安全感,确信自己已经脱险,逐步恢复对世界的信任,回归正常生活。有一种非常实用的治疗手段,叫做暴露疗法(exposure therapy)目前相对成熟的疗法还有叫做眼动脱敏与再加工治疗(EMDR)。在偶发的情况下,我们能做的几点参考。
宣泄压抑的愤怒——通过角色扮演或空椅子疗法来回到当时的情景,然后让当事人充分表达出对施害者的愤怒和怨恨。愤怒作为基础情绪中的一种,不能采取围堵的方式,合理的疏导才是关键。
重新定义——从其它角度,如文化、性等方面拓展其思路,慢慢在心中重新理解、定义创伤事件。减轻对自己的攻击,让其能够接受,自己在当时那个年龄,所做的事是完全可以接受的。
还原本质——就像是我们身体某一部分的不完美一样,虽然不完美,但不影响我们很好的存在和生活。慢慢的沟通,如果自己内心永远抗拒、排斥、仇恨这件事,那么就等于永远在自己的心口上插上一把尖刀。
重建自尊——所谓的“自尊”,也就是一个人内心认为自己是怎样的人。认为自己很好、很不错、有价值、有获得爱和幸福的权力的人。人的本质就是“钻石”,而那件伤害只是“灰尘”,灰尘能够一时阻挡钻石的光芒,但是灰尘无法改变“钻石”的本质。
辅助性修复——如果受害者能够和一个客体(治疗师,男友,女友,孩子,甚至一只动物)保持一段长期并且足够稳定的关系,即便不经历专业的治疗,他也有机会在这段关系中,慢慢觉察到自己的一些特点,修通一些压抑的情结,学会一些新的模式,最终修复他在之前关系中所受的创伤。
References:
http://www.huanqiu.com/www/mob ... .html
http://dy.163.com/v2/article/T ... 192PG
http://www.zhihu.com/question/ ... 00870
来源:留学心理程
当20岁的Brock Turner在斯坦福大学的一次Party上涉嫌性侵一名女子,袭击,意图强奸等3项罪名成立,所有的人关注点都集中在性侵者被过于宽松的对待。因为“他前途光明,是高才生,有人求情,并且受害者醉酒。”所以所有人的关注点都集中在:理应被判14年,最轻也要判3年,然而最后他只被判了6个月。而却忽视了真正关键的一点,被性侵的姑娘的生存状态。
事发后,无辜受害的姑娘除了身体受到伤害,心理更是受到了巨大的伤害,她是在接受警察递过来的“强奸卷宗”让她签字时,她才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不知道怎么面对生命,甚至后来还遭受了非议和排挤,说她酗酒行为不检。
即便被判刑6个月,但是因为“表现良好”三个月的时候Brock Turner就被释放,民众的愤怒也正在于此,但是,对于施暴者的惩罚,是会对受害者的补偿,然而受害者的心理创伤,却不是轻易地能“看到他进监狱、获得赔偿、周遭人同情”中走出来的。
我们看看姑娘当意识恢复了些,在自己表述的时候说了些什么:
“洗澡的时候,我唯一的念头是:这身子我不要了。”
“我不知道在身上发生了什么,它被毁坏了,我真的好希望自己能像扔掉旧衣服一样把它扔掉。”
“我根本不记得是谁,什么时候,对我做过什么,关于这些事所有信息我都是从新闻上看到的。”
“我看到了我这辈子也不会忘记的话,他(Brock)竟然说我是自愿的”
“我不敢告诉我的父母和男友,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让人们更加震惊得是性侵不仅仅存在于男性向女性施暴这一种形式,有大量的非法行为是体现在女性向男性、成人向儿童,或者在同性之间的施暴行为。据统计,性侵案中,男性罪犯与女性的比例是令人惊奇的6:4。如果算上男性菊爆男性,那么男人受到伤害的比例和女人是一样的。
北美一中国男留学生被爆菊,缝了18针。被5个黑哥轮了。看似弱小的亚洲人,在现实中往往更会成为被侵犯的对象。
即使事情已经过去了10年,但是受害者依然深受PTSD(创伤后精神紧张性精神障碍)的折磨。起初的几个月,他的脑袋里每天要闪出无数次被强奸的片段,这些片段让他深深的陷入恐惧之中,每一次闪过被强奸的画面,他都感觉自己好像又被强奸了一次一样。
“当一个因为你而激起欲望的雄性散发的荷尔蒙近在眼前,被一个粗暴的同性啃脖子扯裤子摸屁股,你tm什么感觉?那是非常原始和兽性的恐惧。我一夜没睡,到现在都还记得那种‘一个男人对我发情’的感觉,就像一片散不去的阴云。从此婉拒一切哥们之间表示亲密的诸如搂肩膀之类的动作。短短几十秒,感觉到了一辈子的阴影。”
受害者之后极度排斥去酒吧,旅馆以及公共厕所等场所。只要看到一群男人出现,他就会变得很焦虑甚至害怕。他不再读报纸,因为他害怕看到关于强奸案的报道。此外,他也患上了严重的强迫症。每天至少要洗自己的肛门20多次,并且每次只吃很少的食物来减少排便的次数。而这样留学生在某州立大学被少数族裔爆菊,校方以保研和绿卡为条件私了了。
津巴布韦有三名女子强奸犯。这三名女子的年龄在24-26岁之间,警方在她们住所发现了33个装有精子的避孕套。她们曾强迫17名男子自行射精,并收藏她们的精子用于某种宗教仪式。大概就是觉得男性的精子可以帮助她们延长寿命之类的。他们一般会在他们的杯子里下药,或者用枪支威胁。她们拿着枪,得到了精子!
然而在法律上,很多地方强奸男人无法构成罪行的,对男性的施暴行为仅仅停留在猥亵的范畴。理由是因为难度太大。基于这样的逻辑,如果有人控制不住自己的性欲,又不想被法律惩处,最安全的办法是去强奸男人。某些荒谬的理论,不仅让男人面对更多的危险,而且同时也透露出对试图犯罪的女性毫无一丝的尊重。所以男人被爆菊之后除了肛裂的痛苦之外,心理上的打击才是最大的。
所以,当一个人经历性侵的时候,
他/她的心理是什么样的?
他/她的心理是什么样的?
内心积压着极大的愤怒和仇恨
因为发生性侵的时候,受害者往往处在一种弱者或懵懂的状态,斯坦福性侵案就是个例子,受害的姑娘完全处于醉酒的状态。根本没有能力表答反抗。整个过程中是完全失控的一种非常状态。之后就会在内心产生极大的屈辱感、愤怒和仇恨感。这巨大的愤怒当然是指向施害者的。有的受害者但因为种种原因不会去选择报案。或者即便报案了,却没有受到公正的对待,被说成“自己不检点”。这样的巨大的愤怒,将积压在自己紧绷的神经中,很多时候因为力量的悬殊、社会舆论的压制、施暴者的强大而不能得到宣泄。
对自己和他人有强烈的攻击性
如果不能将自己内心巨大的愤怒能量直接指向施害者,那么这愤怒的能量,往往就会倒转指向被害者自己。所以,在这样的案例中最常见的是当事人会痛苦的攻击自己,比如懊悔自己当天为什么去某个地方,或者攻击自己为什么听信了某某的话。如果自己没有去,就不会发生了等等。从这个层面讲,对自己的攻击,才是导致当事人陷入巨大心理痛苦的最根本所在。从心理学来看,当一个人不断的攻击自己,就会导致三种情况:一是抑郁,二是麻木和自我毁灭,三是对性的的偏激观念。有的人会讲自己完全封闭起来,整个人完全的低落、下沉下去,有的人会选择滥交、把这看成是对自己和别人的惩罚方式。从心理学来看,这样的行为,是在自己内心潜意识自我毁灭的指令下进行的。
经常处在一种惊恐、恐惧的不安全感状态
心理学称之为“闪回”,比如当别人无意中触碰到身体的时候,会立刻陷入惊恐之中。许多遭受过性侵的女性,都会比一般女性更敏感身体接触。被性侵的经历,完全刻画在身上,每一次别人友善的触碰,对他们来说都可能被理解成亵渎和侵犯,让当时被性侵的画面重现在眼前。身体接触很多时候代表温暖和有爱,比如朋友和爱人之间的身体接触。但是对于遭受过性侵的女性来说,身体接触,往往会让其恐惧害怕。
强迫色彩的对异性、及对“性”的态度
对于遭受过性侵的人来说,很多人在婚后和爱人的性爱中,经常带着一种 排斥感。很难全身心放松的投入到夫妻生活中。同时,很多女性也会经常对男性充满防卫和敌意。因为她们的内心总有个声音在提醒她们:这个世界很危险,要随时保持警惕,不然就会受到别人的伤害和攻击。生活中的接触往往会先于性接触被受害者接受。他们会觉得性的接触代表着另一种侵犯,本来合理的身体欲望,却被自己大脑中强迫的描述成伤害。对性的这种特殊观念,很大因素上是性侵本来就是一种性行为,这让受害者在对待合理的性生活时,仍能被那种强迫、被占有、被侵犯的感觉取代,从而让自己把性爱=侵犯的模式建立起来。
这里涉及到一个创伤的分型。偶发的,成年之后遭遇来自陌生人的强暴(I型创伤),也就是区别于长期受到家庭或熟悉的人带来的性侵。I型创伤的主要后果,是一些神经症水平的症状:闪回,失眠,过度警觉,噩梦,恐惧,回避社交,常见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和抑郁的诊断。当然,这一切必须在专业的心理指导下进行,处理要点首先是重建安全感,确信自己已经脱险,逐步恢复对世界的信任,回归正常生活。有一种非常实用的治疗手段,叫做暴露疗法(exposure therapy)目前相对成熟的疗法还有叫做眼动脱敏与再加工治疗(EMDR)。在偶发的情况下,我们能做的几点参考。
宣泄压抑的愤怒——通过角色扮演或空椅子疗法来回到当时的情景,然后让当事人充分表达出对施害者的愤怒和怨恨。愤怒作为基础情绪中的一种,不能采取围堵的方式,合理的疏导才是关键。
重新定义——从其它角度,如文化、性等方面拓展其思路,慢慢在心中重新理解、定义创伤事件。减轻对自己的攻击,让其能够接受,自己在当时那个年龄,所做的事是完全可以接受的。
还原本质——就像是我们身体某一部分的不完美一样,虽然不完美,但不影响我们很好的存在和生活。慢慢的沟通,如果自己内心永远抗拒、排斥、仇恨这件事,那么就等于永远在自己的心口上插上一把尖刀。
重建自尊——所谓的“自尊”,也就是一个人内心认为自己是怎样的人。认为自己很好、很不错、有价值、有获得爱和幸福的权力的人。人的本质就是“钻石”,而那件伤害只是“灰尘”,灰尘能够一时阻挡钻石的光芒,但是灰尘无法改变“钻石”的本质。
辅助性修复——如果受害者能够和一个客体(治疗师,男友,女友,孩子,甚至一只动物)保持一段长期并且足够稳定的关系,即便不经历专业的治疗,他也有机会在这段关系中,慢慢觉察到自己的一些特点,修通一些压抑的情结,学会一些新的模式,最终修复他在之前关系中所受的创伤。
我们每个人,相对于一些势力来讲都算作是弱势群体。类似于性侵这样的暴力事件的发生,本身也带有很强的群体极化特点。也就是说在一定情况下,比如酒精、他人的怂恿、施暴者长期压抑的性体验或者一些其他因素下。暴力总是发生的促不及防。
我们仰仗法律,很多人仍然为之努力争取自己的权益,但是保护自己,才是应该时时刻刻保佑的心态。伤害,总是发生在本性中冲动的那一面,被害则发生在对自己薄弱的防范意识前。
References:
http://www.huanqiu.com/www/mob ... .html
http://dy.163.com/v2/article/T ... 192PG
http://www.zhihu.com/question/ ... 00870
来源:留学心理程
1 个评论
就是因为有些不公得不到同等级别的补偿,所以才会有那么多复仇的题材让人们玩味,从而得到精神上的快感。
比如我唾弃你的坟墓,比如奥罗拉公主。。。
比如我唾弃你的坟墓,比如奥罗拉公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