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与加航的血与泪
前几天这篇帖子《你有过被加航恶心到的经历吗?》http://www.wenba.ca/article/5215
把小编他妈炸粗来了
嗯,就是小编他妈,他麻麻
妈妈去年10月份放年假来找小编玩耍,因为是上班族的关系,年假只有一小丢丢,又要去温哥华参加商业活动,又要去米国找她盆友玩,所以行程安排的辣叫一个紧张。在温哥华只逗留三天,就要出发去西雅图,然后再赶回国周一上班。
然而不巧的是,就这么紧张的行程,让加航弄的更紧张了。当天晚上到温哥华机场时,行李不见了。
10月份的温哥华不暖和了,为了轻减行装,妈妈还把她的外套放到了行李箱里托运。
(在我前面走的飞快,冻得默默握拳~)
丢行李也是件常见的事,而且加航马上就查到是落在多伦多机场了,承诺转天早上7点前就送到我们住的酒店。所以当时还是比较能接受的,就是忍一个晚上的事。虽然妈妈有点担心她公司用的电脑在行李箱里,怕出状况,但是当时想只有一晚应该不成问题。
加航当时还给了洗漱包,航站楼的工作人员还是挺nice的。
然而你以为这样就结束了。。
结果直到我们在温哥华的最后一天晚上,这个行李才送到。。。这期间造成的不便就不用说了,妈妈所有的东西都在那个大号托运箱里,包括要参加活动穿的衣服。因为电脑也在里面,想及时回复国内的工作信息也很麻烦。最主要的是,因为没有外套,根本出不去门!去买衣服的路上也是风中萧瑟。
然后就是三天内不停地给加航客服打电话,妈妈虽然会说英语。。。可是还是听不太懂加航客服的天竺口音囧。。。
期间有提到是否可以索赔报销因此产生的损失,在一层又一层往上报的加航内部官僚系统下,最终我们争取到了900加元的索赔(这是和最后交接的行李处员工邮件中确定的)。
然而问题来了。因为在报信息中为了方便,报给加航的是在多伦多的地址。(尼玛在和天竺人沟通的情况下,还要给他拼一大长串的汉语拼音地址是件多煎熬的事情我想也不用解释)
所以加航发邮件确认支票信息时,名字显示是妈妈的,但是地址是我的。然而他们手快的已经发出去了。
平常怎么没见你们办事效率这么高呢?
但是这张发出去的支票我们没收到。因为,地址也错了,在电话里他们听错了一个邮编,竟然没有文字确认就发出去了也是迷醉。
于是开始各种邮件确认:
如果这是一个丝毫不会英文的中国游客,是否整件事就进行不下去了?你们会说有中文客服。
中文客服就是屎。。。。
“不好意思,您这是在加拿大境内发生的事,我们不负责。”
我听到这句话的时候真的秒脑补萧才人这个表情
真是想反手一个煤气罐送你们上天与太阳肩并肩!养你们是干嘛的!!干嘛的!!!!
没办法,只能自己发邮件与加航总部协商:
从去年10月份,一直磨蹭到今年2月份。。。也还没完
这个Without Prejudice小编在这里解释一下,它的意思是“without having an effect on an existing right or claim. ”即无损于现有的权益。WP允许当事人保证其邮件往来的保密性,信件内容不会作为证据披露。当然,这是在双方本着协商解决纠纷的意图下来理解,不能仅因为有WP字样便轻易判断,还需根据信件实际内容判断。WP的特权是建立在双方愿意友好解决纠纷的前提下而成立,双方皆认定他们所言不会在随后被用来作为证据对抗他们。若非如此,则不可被认作有WP的效力。
其实小编只想呵呵,加航单方面的WP玩的还挺嗨。哪里有双方了?如果说这还不算霸王条款的话,那最后我们终于千辛万苦收到的支票就简直日了狗。
先看这个屌炸天的水印:Not Negotiable
没得商量哟!
再看价钱:100刀!并附上冷冰冰一段话,兑换的话自动放弃申诉权利哟!
也许看到这里你们想说,还好啊,还有100刀呢。可是,他们还是没有把名字和地址搞对。。。我在加拿大是取不到这个钱的,因为名字是妈妈的。寄回国也没有卵用,国内认账号,不认地址。得做一系列我妈是我妈之类的公证。。。
因为支票已经寄出,现在负责此事的专员也已经不管这个case,申诉自动又回到了最原始的Baggage Service Claim。谁有闲工夫为了几百刀跟他们申半年啊。。。加航真是打得一手好牌。
本文为问吧原创专稿,版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Canadian Copyright Act等法律法规保护,未经允许禁止转载或抄袭。如发现任何个人或组织违反相关法规,必追究其责任。
把小编他妈炸粗来了
嗯,就是小编他妈,他麻麻
妈妈去年10月份放年假来找小编玩耍,因为是上班族的关系,年假只有一小丢丢,又要去温哥华参加商业活动,又要去米国找她盆友玩,所以行程安排的辣叫一个紧张。在温哥华只逗留三天,就要出发去西雅图,然后再赶回国周一上班。
然而不巧的是,就这么紧张的行程,让加航弄的更紧张了。当天晚上到温哥华机场时,行李不见了。
10月份的温哥华不暖和了,为了轻减行装,妈妈还把她的外套放到了行李箱里托运。
(在我前面走的飞快,冻得默默握拳~)
丢行李也是件常见的事,而且加航马上就查到是落在多伦多机场了,承诺转天早上7点前就送到我们住的酒店。所以当时还是比较能接受的,就是忍一个晚上的事。虽然妈妈有点担心她公司用的电脑在行李箱里,怕出状况,但是当时想只有一晚应该不成问题。
加航当时还给了洗漱包,航站楼的工作人员还是挺nice的。
然而你以为这样就结束了。。
结果直到我们在温哥华的最后一天晚上,这个行李才送到。。。这期间造成的不便就不用说了,妈妈所有的东西都在那个大号托运箱里,包括要参加活动穿的衣服。因为电脑也在里面,想及时回复国内的工作信息也很麻烦。最主要的是,因为没有外套,根本出不去门!去买衣服的路上也是风中萧瑟。
然后就是三天内不停地给加航客服打电话,妈妈虽然会说英语。。。可是还是听不太懂加航客服的天竺口音囧。。。
期间有提到是否可以索赔报销因此产生的损失,在一层又一层往上报的加航内部官僚系统下,最终我们争取到了900加元的索赔(这是和最后交接的行李处员工邮件中确定的)。
然而问题来了。因为在报信息中为了方便,报给加航的是在多伦多的地址。(尼玛在和天竺人沟通的情况下,还要给他拼一大长串的汉语拼音地址是件多煎熬的事情我想也不用解释)
所以加航发邮件确认支票信息时,名字显示是妈妈的,但是地址是我的。然而他们手快的已经发出去了。
平常怎么没见你们办事效率这么高呢?
但是这张发出去的支票我们没收到。因为,地址也错了,在电话里他们听错了一个邮编,竟然没有文字确认就发出去了也是迷醉。
于是开始各种邮件确认:
如果这是一个丝毫不会英文的中国游客,是否整件事就进行不下去了?你们会说有中文客服。
中文客服就是屎。。。。
“不好意思,您这是在加拿大境内发生的事,我们不负责。”
我听到这句话的时候真的秒脑补萧才人这个表情
真是想反手一个煤气罐送你们上天与太阳肩并肩!养你们是干嘛的!!干嘛的!!!!
没办法,只能自己发邮件与加航总部协商:
从去年10月份,一直磨蹭到今年2月份。。。也还没完
这个Without Prejudice小编在这里解释一下,它的意思是“without having an effect on an existing right or claim. ”即无损于现有的权益。WP允许当事人保证其邮件往来的保密性,信件内容不会作为证据披露。当然,这是在双方本着协商解决纠纷的意图下来理解,不能仅因为有WP字样便轻易判断,还需根据信件实际内容判断。WP的特权是建立在双方愿意友好解决纠纷的前提下而成立,双方皆认定他们所言不会在随后被用来作为证据对抗他们。若非如此,则不可被认作有WP的效力。
其实小编只想呵呵,加航单方面的WP玩的还挺嗨。哪里有双方了?如果说这还不算霸王条款的话,那最后我们终于千辛万苦收到的支票就简直日了狗。
先看这个屌炸天的水印:Not Negotiable
没得商量哟!
再看价钱:100刀!并附上冷冰冰一段话,兑换的话自动放弃申诉权利哟!
也许看到这里你们想说,还好啊,还有100刀呢。可是,他们还是没有把名字和地址搞对。。。我在加拿大是取不到这个钱的,因为名字是妈妈的。寄回国也没有卵用,国内认账号,不认地址。得做一系列我妈是我妈之类的公证。。。
因为支票已经寄出,现在负责此事的专员也已经不管这个case,申诉自动又回到了最原始的Baggage Service Claim。谁有闲工夫为了几百刀跟他们申半年啊。。。加航真是打得一手好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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