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室友是个蛇精病,咋办呐?!!
如果有一天你得知室友是个精神病,你会怎么办?让他(她)搬离居所?如果有一天你得知室友是个精神病,你让他(她)搬离居所,他(她)该怎么做?
多大内部对此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Cassie 是一个名Woodsworth College的学生,早在高中时她就被确诊为双相障碍(bipolar disorder),又叫躁郁症。患者会时而亢奋时而低落,甚至会有自杀倾向。
她入学第一年,毫无保留地上报了实情。之后她与counsellor 和don 都进行了长谈。双方都表示效果不错。但令Cassie 意外的是,几天之后dean of residence召开一个会议,并给了她一份协议。根据这份协议,如果她尝试自杀或在别人面前伤害自己,她将被要求离开宿舍。
Sam 患有同样的疾病,沮丧和焦虑常伴随着他。当他返回Trinity College,the dean of students告知他——当他的情况不能得到改善,他要么离开宿舍并住院治疗,要么通知其母。这个决议直接导致了母亲与他关系的破裂。
Sam 认为学校更加重视自己需要承担的责任而忽视了他们的感受和治疗。
Jonathan Steels,dean of students at Trinity College,说:“我们会尽全力帮助那些精神有困扰的同学,但我们更需要对全体学生和社区提供支持和安全。”
Liza Nassim,dean of Woodsworth College,则对这个问题三缄其口。
援引多大新闻和媒体关系部部长Althea Blackburn-Evans原话“创造安全的校园环境意味着对那些处于危机的学生提供支持,并为确保每个学生的幸福负责。”
这三位基本表达了校方的意见。
对此您怎么看呢?
笔者曾与室友闲聊,室友说:“你知道么,如果你的室友在你面前自杀,你可以说自己的精神受了极大的刺激,然后学校就会给你全年GPA4.0了。”
此后盼望对方出点啥事,成为了我们之间闲暇的谈资。
校方的做法笔者能够理解。其实面对我们不能了解和掌握的事情,我们总是怀揣着好奇和不安,恐惧来自于无知。就如《三体》里谈到的,面对无法获知内心想法的外星人,最安全的做法就是直接消灭而不是尝试联系。相比于消灭,搬离和强迫住院是不是显得仁慈多了呢?
反观之,患者的人权需不需要得到尊重,少数族群的声音需要不需要被传达和听到。如果真的简而化之强迫搬离,似乎符合了大部分学生的利益和诉求,但最后会不会演变成“多数人的暴政”呢?那些我们一直坚守的公理和价值会不会因此失守而塌陷?
这个问题的根结从究竟是患病者打着人性的旗号滥用自己的权利,还是校方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保障大部分学生的价值,进一步到了我们究竟愿意做出多少度让。在契约精神的社会里,我们能够为了多少公理牺牲自己的安全,这个程度才是考验我们文明进程的标杆吧。